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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对女同性恋结婚 邀马英九陈菊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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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17: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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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右)与小狗裸体入镜拍摄婚纱照,抗议世俗异样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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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笨(右)与小狗克服压力,今年终于结婚。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高雄市日前举办罕见的公开女“同志”(同性恋)婚礼,这对年轻的新人小笨与小狗邀请马英九及高雄市长陈菊出席证婚,还大胆拍裸体婚纱抗议世俗对同性恋异样的眼光,不过最后马英九、陈菊及多数长辈均未出席。

日前,小笨与小狗来台北度蜜月,她们在台北西门町里两人就像甜蜜的小情侣,打闹、调情,憨直的新郎小笨仅19岁,目前是饭店服务员;而身材火辣的新娘小狗25岁,则是发型设计师,他们说自小学起自觉是女“同志”,且早就向家人“出柜”(交代性倾向),两人在网络聊天室认识,5年来因家庭反对压力而分分合合,最后决定厮守一生。

多数长辈亲友缺席

小笨与小狗于本月15日在餐厅摆了70多席喜宴,新郎得通过为老婆按摩、亲吻脚尖及伏地挺身(俯卧撑)考验,才能在众人撒花祝福下揭新娘面纱,交换婚戒宣誓携手一生。

新郎小笨说:“结婚除了是给彼此一个承诺,每个女孩都有穿婚纱的梦想嘛。”无奈“同志婚姻”毕竟不被主流价值认同,喜宴当天近三分之一长辈及亲友缺席。

“精神交流也很high”

针对外界质疑男性雄风女生怎能比拟?小狗说:“女生之间爱的重点在于精神与心灵。”“精神层面的爱让我们很high。”她们还拍了组裸体婚纱:“我在镜头前面勇敢的裸体,就像我大胆承认我是女同志一样的勇敢,我会勇敢走下去!”

专家:应修法保障

15年前台湾知名作家许佑生与男友葛瑞开台湾同志结婚首例,但十多年过去了,台湾法律对于“同志伴侣”保障仍原地踏步,台湾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王苹说:同志婚姻‘在台湾仍不合法,同志们结婚只是为了爱的承诺与接受亲友的祝福。”

王苹说,即使目前“性别工作平等法”保障了“同志族群”权益,但是对于“同志婚姻”产生的重症探视权、遗产、夫妻财产共同申报等还未能保障,“明明是最亲的伴侣却不能享有权利。”她呼吁当局应正视修法。

台湾“同志咨询热线”文宣部主任吕欣洁说,不要一味将同志妖魔化而排除异己,“同志”朋友们认真对待生活的态度就跟大家一样,“想结婚的渴望与心态也与异性恋一样。”

发表于 2011-5-30 1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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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1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这个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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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1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6_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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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1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真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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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1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6_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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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2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纯属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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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20: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3:}给力,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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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2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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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1 17: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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