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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1日上午8时20分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雉城中队民警在城区长途汽车站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电瓶三轮车非法载人,随即将其拦下。检查中,民警发现该电瓶三轮车不但私自搭建车篷,还多加了一个电瓶及有关辅助设备,存在较大的行驶安全隐患。当民警要求电瓶三轮车车主闵某马上拆除这些私自改装设备时,闵某却寻找各种理由不愿拆除。民警遂向其耐心解释私自改装车辆会影响全车的刹车系统,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经过民警长时间的宣传教育,闵某才很不情愿地和民警一起对改装部分进行了拆除。车篷拆除后,民警按照相关法规对其改装设备进行依法暂扣。这时,闵某却发疯似地抓住民警的反光背心,不让民警拿走改装的车篷。
在现场围观的市民对闵某的这种蛮横行为纷纷表示愤慨,认为闵某的行为有损于长兴市民的整体形象。如果都像他这样私自改装车辆,那长兴的道路交通安全还不乱了套?面对闵某这种嚣张气焰,民警依法将其带离现场,并送至雉城派出所。
目前,闵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编后:为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勤交警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无可厚非的,而个别人却认为是交警多事,故意和交警过不去,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甚至以身试法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在这里,我们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正确理解交警执法,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把自己送上被告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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