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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20个镇作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 (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意见》,部署今年全省十一个重点领域44项改革任务,并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
根据部署,今年,福建省将着力推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对外经贸体制改革、推动对台先行先试、加强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等11个重点领域改革。
该意见还具体部署了44项改革任务,主要包括:建立城市同城化发展机制,推进城乡规划统筹衔接、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技术人才市场信息互联互通以及公交、通信、环保等一体化发展;创新发展晋江等县域经济先进经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新台阶;增加20个小城镇作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赋予试点镇政府更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政策,完善海洋经济发展体制;建立健全央企对接机制,年内实现至少30家工业和服务业央企项目落地建设;创新行政管理制度,选择一些地区开展大部门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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