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王大波)本报自6月10日以来刊登的《双城一农户14亩青苗被毁》连续报道中涉及的耕地问题,目前已经得到圆满解决,耕地已被执行给原承包者关永昌。
记者日前从双城市法院执行局获悉,《双城一农户14亩青苗被毁》发表之后,双城市人民法院极端重视,法院院长王景侠多次过问,经过认真的调查核实,认为双城市、团结乡农裁委的裁决确实有误,日前已将关永昌家承包的14亩耕地执行给本人,并对损失进行了补偿。记者通过电话从双城市团结乡育新村关永昌之子关明辉口中也得到证实。关明辉说:“14亩耕地已经执行给我父亲,同时还得到了赔偿。”对此关明辉表示,双城法院这样处理他非常满意。 双城法院始终以“和谐司法”为依托,立足“案结事了”,将“调解”贯穿于审判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创并深化了“大调解”的审判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