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736|回复: 19

公司车辆众目睽睽之下反复五次碾压母亲头部!胆小者勿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26 09: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丽水
本帖最后由 lcz0001 于 2011-3-26 09:40 编辑

公司车辆众目睽睽之下反复五次碾压母亲头部!老板放话花几百万斗死家属!

苍天无眼!母亲不幸遇车撞地,公司怕一身残疾赔偿过大,一不做二不休,在现场众目睽睽之下把车子倒过来反反复复对准脑袋压四五次!脑浆满地惨不忍睹!肇事司机尔后返回公司在高管协助下迅速逃逸!交警与公共安全专家被公司买通,人证物证事证三证俱全,交警说不是他们的事情!公共安全专家说这个不需要立案!可怜母亲,冤死轮下,面目全非,尸骨不全,叫我不肖子孙何以让您入土为安!

    我叫王斌,现年25岁。两年前因为不幸,双腿残废,行动不便,一直由我的母亲照料,任劳任怨,自从我残废之后,她从没对我发过脾气。2011年3月17日,是我一生中最为黑暗的日子.那一天的下午,我勤勤恳恳养育我们一生的母亲,她去看望我80多岁病重的奶奶,在去的路上,经过正在建设中的娄新高速公路枫林十标段(也就是新化县枫林管区辖内)的时候,因为天有点暗,高速公路施工车辆又要赶着下班,速度很快,就撞上了我的母亲。根据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当时我母亲只是被剐倒在地,人正准备爬起来的,旁边人大声惊呼“撞人了!撞人了!”结果那个肇事司机听到有人喊撞人了,就伸出头来,看到我母亲卧倒在地后,他就把车子停了下来,旁人以为他要下来看人的,结果,他做出了让所有人始料未及的事情,他直接往后面倒车,对准我妈妈压过去,直接压住我妈妈的脑袋......更让人感觉丧心病狂的是,他倒过来之后又开回去,再倒过来再开回去,反反复复压了四五次,确认我妈妈不会生还,立即驾车直接往娄新高速公司总部猛跑!

   当我听着那些就在旁边,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情的经过的人们,给我讲述这个情景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悲愤得像是窒息了一样。这哪是什么撞人啊!这是明明白白的杀人!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谋杀!明明就是肇事司机怕我妈妈被撞倒之后落下一身的残疾陪得更多,干脆来个压死好赔钱一了百了!

   出事之后,肇事司机赶到公司,他们公司里的管理人员不是让他自首,而是协助这个司机立即逃跑!

   让人气愤不已的事情是,当现场围观的群众报警之后,新化县交警大队的人马赶到现场,跟他们一起过来的就是公司里的人!交警来了不是立即保护现场,而是叫来殡仪馆的车子,把我妈妈的尸体立即从现场拉走,然后叫他们按照无名女尸的身份立即火化!他们没有通知我们本地go-vern-ment,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想把我妈妈拉走火化!为什么要这么急急忙忙的要火化掉!什么无名女尸啊。我母亲出去的时候身上带着我给她买的手机,里面有我们家里人的联系方式,口袋里还有她的身份证,这些在殡仪馆她的遗物里都有。幸亏殡仪馆的人还有些良心,说没有家属的签字,就是杀了他们也不敢火化。明明白白就是交警跟公司想焚尸灭迹!而我们得到我母亲出事的消息是第二天上午的时候,那是交警见尸体摆在殡仪馆也不是个办法,从我母亲的遗物中知道我母亲的身份跟我们的联系方式之后,想了又想才通知我们的。可是我们赶到殡仪馆的时候,我母亲的那个装尸袋上写的还是“无名女尸”!

   我们找交警部门讨说法,交警部门说这不归他们管。因为这一段公路还没有正式通车,所以他们不必管,叫我们去找公司项目部。我们去找公司项目部,叫他们交出人来,他们不但不理我们,还对我们大声辱骂十分嚣张,说什么死了就死了,谁叫她走路不长眼睛!最后还叫来两车的pol.ice!pol.ice到场之后,说是要协调,向我们了解了这个情况,说是既然尸体是交警部门运走的,那就是交警部门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于是我们只好再去找交警部门,已经约好说要给我们答复。可当我们赶到交警队,等了好几个小时,没见到任何人,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于是只得再去找那个公路管理部门,可这个时候这个部门已经人去楼空,鬼影子都没有一个了!

   可怜我的母亲,在他们工地上被他们活活的压死!现在交警不管,我们向pol.ice报案报了好几次,pol.ice说这是交警的事情就不能让立案!我们向他们上级反映,他们上

级说是下级的事情!我们直接找当地的pol.ice他们现在连电话也不接我们的了!

   出事的时候,那个地段有视频有摄像头,可是这些个视频哪去了归谁管,我们现在一个也不知道。后来工地上的人偷偷的告诉我们,他们老板已经给相关部门领导人塞了不少的钱,那天晚上过来的交警每个人都给了钱,所以他们一来就马上叫拉走火化!公司那边也曾经说过,给我们60万,把这个事情就这么了断算了。但是我母亲就是被人活活的谋杀掉的,这种刑事案件能私了吗?我们做儿女的就真的能让杀害我母亲的凶手逍遥法外?!那个公司的老板见我们不答应,恼羞成怒,放出话来,说就是花个几百万也要把这个事情给压下去!说什么就凭这一双残废的腿,看我们能闹个什么样!看我们能斗得过他吗!

   我们怎么跟他们斗啊,在我们新化这个小小的城市,曾经的大街上死个人就像死条狗一样,在我们这个国家级贫困县,越是贫困越是黑暗!他们把交警买通!把pol.ice买通!叫交警不要理我们,叫pol.ice不要给我们立案!还说要花个几百万斗死我们!

   我们现在告状无门无路可走,我现在只能向各位网友求助,能让大家关心一下我母亲的冤情!谁无父母?!谁无家庭?!

   曾经有一个故事说,老乌鸦一直照顾小乌鸦,不离不弃,到了老乌鸦飞不动了,由小乌鸦反哺老乌鸦。还有一个故事说,小羊羔生下来的时候,是跪着向自己的羊妈妈乞奶的。我想起了我那冤死的母亲,想起她在我上学时走几里地给我们送伞,也想起了她曾经因为我的学习不争气让她伤心哭泣的情景,更想起了我瘫痪时吃喝拉撒在床上半年她辛辛苦苦任劳任怨照顾我的辛劳时候。我因为残废心理不适应大发脾气,但是我母亲从没对我发过脾气,把一切都忍受了下来,只是别过脸去偷偷的掉泪......母亲,您辛辛苦苦养育我们一生,我们还还没来得及回报您,您现在遭此毒手,无能的不肖子孙不能让您沉冤得雪,只能让您现在还躺在冰冷的停尸房不能入土为安,叫我有何面目苟且于世!

   我现在失去了我最亲爱的母亲,只愿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安康!家中无母何为家,现在我的家庭遭此不幸,我只愿天下所有人都家庭幸福!

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千万别看!!!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3.jpg

肇事车辆!

发表于 2011-3-26 10: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金华
k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6_183:}给力,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1: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1: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3: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中山
顶一下,不错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3: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6: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真是牛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啥都不想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8: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纯属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