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538|回复: 9

杭州星巴克卫生间现针孔摄像机 方向对准坐便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22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网友微博截图

   1.jpg




星巴克




  3月17日20时许,网友“裘洪波”在微博上称:西湖天地星巴克扣(抓)到一个色狼,这厮正在女厕所装摄像头时,被一女生发现,大叫,该厮撒腿就跑,男友冲上和工作人员一起将其制服。




  3月18日下午,记者在南山路的这家星巴克看到,不时有时髦男女进出,店内坐着不少喝咖啡的人。




  记者向服务台询问昨晚的事情时,一个自称是副理的胡姓小伙子告诉记者,不方便接受采访,需要通过上海总公司统一发布。




  星巴克的卫生间在二楼,上楼梯右转。有两个卫生间,一个是女士专用,还有一个是男女共用的。共用的卫生间有四五个平方大小,里面除了一个座便器和一个挂墙式小便器外,还有一个洗手台。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摄像头是在男女共用的卫生间内发现的,当时有个年轻女子去上厕所,之前有个中年男子在里面呆了很长时间。女子进去关门的时候,发现门背后的角落里有一个像烟盒大小的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个摄像头,方向刚好对准座便器。




  于是女子大叫“色狼”,工作人员和女子的男友赶了过来,将刚刚出门的中年男子逮个正着。




  记者从西湖景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经过调查,该中年男子并不是放置摄录机的“色情狂”,由于证据不足,已经释放。




  柳浪派出所是在3月17日19时30分接到报警的,称在南山路的一家咖啡店卫生间里发现了可疑装置。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该装置是一个针孔式的摄像机,放置在空气清新剂盒内,具有本地录像功能。警方立即对该装置进行了拆除,并对案件展开调查。据悉,警方已经调取了星巴克店内的监控。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发现类似可疑装置请立即报警,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市场部的黄小姐。




  她表示,由于星巴克的女性顾客比较多,因此在卫生间设置上,采取了女士专用和男女共用两种。店内的保洁人员每隔10分钟就会对卫生间进行清洁,可能是在角度上与上厕所的顾客不同,所以很难发现放在门口的摄录装置。

  黄小姐称,这样的事情在星巴克也是第一次发生,因此该事件引起了星巴克高层的重视,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对江浙沪地区的近200家门店进行紧急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发表于 2011-3-22 0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已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0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1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哟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5_9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2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哈哈,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3 0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盘锦
{:6_2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3 0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哈哈,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