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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湘潭讯 三位民警着便装,驾驶一辆别克商务车,在湘潭市东湖路执行任务。突遭10余名持械男子围殴、砍砸,致使车辆严重损毁,一位民警受伤。数日后,主要犯罪嫌疑人贺某被抓,原来他在贩毒的过程中与人结仇,误将三名便装民警当成了仇家。
日前,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贺某为首的5名男子被提起公诉,罪名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
贺某今年23岁,湘潭县人,无业,系社会闲散人员。2010年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贺某接到好友汪某的电话,让其送20粒麻古和一克冰毒到湘潭市一中附近的一家茶楼。原来,当时汪某正与刘某等几人在这家茶楼打牌,得知刘某需要毒品,就给贺某打了电话。
然而,毒品送到后,贺某并未拿到他应得的2000元毒资。刘某称,这些毒品是他的另外一个朋友要的,要等对方收到货后才付钱。为了追回这2000元毒资,几天后,贺某通过汪某将刘某等人约到东湖路的一家桌球室,商谈付钱事宜。在刘某仍表示无力支付后,贺某指使汪某等人手持砍刀将刘某砍伤。
2010年3月29日晚上,贺某突然接到他人电话,告诉他楼下有一辆汽车走走停停。贺某怀疑是刘某喊了人来报复自己,于是赶紧打电话叫来谢某等10多人帮忙。在东湖路湖南工程学院后门附近,这伙人拦住车子一顿砍砸,造成车上一人受伤,车辆毁坏和车上设备受损。
事后得知,车上三人系湘潭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民警,当时他们正开着这辆别克商务车在东湖路执行任务。案发后,肇事者中有家属代为赔偿了车辆损失2.15万元。2010年4月,贺某及同伙谢某、汪某等5人(其余在逃或另案处理)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公安机关以贺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罪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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