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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在案发点附近的租住房
昨日15:53,练先生来电:刚才在香积寺路好日子大酒店旁边河里捞起一个女尸,很多警察在的。之前不是在这里捞起个男尸吗?不知道两者有没有联系啊?
3月12日,东新路沃尔玛超市对面的河里捞起一具男尸。死者30岁不到,背一个挎包,脖子上还戴着一根很粗的金项链。警方在他的包里发现了一万多元现金,一串汽车钥匙,钱包里有身份证等证件。警察一按汽车钥匙,距河边不远,好日子大酒店门口停车场上一辆鲁C 牌照的银灰色大众奔腾亮起灯。
后经警方查实,这个男人1986 年生,江西人,在余杭开公司,孩子才13 个月,这辆鲁C 牌照的车是他自己的,他平时不喝酒。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落水?(本报3月12日报道)
昨天从水里捞起的女人,租住在颜家里的农民房一楼,距离事发现场约300米。
男房东说,这个房间约20平方米,每月租金650元,租给这个女人已经两年多了,对她比较熟悉。女人原来在香积寺路开理发店,去年年初不做了,但是房租还是一直在交,从没拖欠。
房东最后一次见到女人,是上个月20日,当时女人请他去修灯管。
“她打电话给我,说灯管坏了让我去修。我走到了门口,她又说已经修好了,我看到那个男的坐在房间里,应该是他修好的,我就走了。”
房东认识这个男人,他经常开车过来,很低调不说话,但是人比较和气。
那天之后,再没人见过这个女人。她租住房间对面的晾衣绳上,还挂着一些衣物,内衣裤子外衣毛巾都有,没人收。
邻居们指着衣服,议论纷纷:“衣服都不收就去寻死,没道理……”
警方证实:从河里捞起的是女人,1989年生,江苏人,在家待业,租住在好日子大酒店附近。她和3月11日在东新路沃尔玛超市对面的河里发现的男子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女子身上有手机、钱包、钥匙、身份证等物品。
两人的落水原因,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
来源:都市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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