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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搞建设,搞开发,其中涉及广泛的要数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当然我们长兴也不例外!
其实我本人就是一个从事拆迁工作将近十年的政府工作人员,对这十年来的拆迁事宜感触比较多!说句实话,老百姓对自己房屋能够碰上拆迁从内心来讲是很高兴的,因为通过拆迁,不仅可以改善生活水平,而且只要合理利用和理性投资所得的补偿款,对家庭、对个人理想也都是一个很大的机遇!但有一点也是有目共睹的,那就是现在的征地拆迁比起以前可谓难上加难,一方面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当然这是好事,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大趋势;另一方面在补偿要求上也近乎有点漫天要价,不管自己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十块钱的补偿能够喊出三十、五十甚至一百。
当然作为一个拆迁工作人员,从内心讲,我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是倾向于老百姓,能够给老百姓多争取一分是一分,特别是对于那些本身家底不是很好或者由于家庭人员生重病导致生活贫困的对象。说白了,把老百姓的土地、房屋征收后,最大受益方是开发商和政府,老百姓在短期来看(最多到儿子这代吧)是获得了比较好的利益,但假如扣除安置款、生活保障等因素,余下的也就不多啊,如果没有合理利用余款,可能就会出现返贫现象,甚至比以前更苦啊(这种例子不是少啊)!再有一点就是对那些已经碰到拆迁或者有机会拆迁的对象,也请你们理解我们工作人员的无奈,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
说句实话,也是老百姓经常讲的,就是共产党的钱不要白不要。其实抱这种心态的人是普遍的,从我个人角度来说也是能够理解的,但任何事情都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没有这个前提,就是一种无理要求啊。还有一种现象,就是现在的信息很发达,国家任何法律法规出台都能够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但我想对一些人说,不要把法律法规断章取义,要通篇的理解,抓住某一句话就当做尚方宝剑是行不通的,比如新条例一出台,就有很大一部分人就自动的以讹传讹,认为现在不能强制拆迁了什么的,什么都不要怕,不达到要求就是不要签协议等等。其实只是说政府不可以组织强拆,以后只要工作程序到位、补偿合理、政策到位就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只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个例!
我们工作人员其实经常一起讲,巴不得老百姓能够理解透政策及法律法规,最怕的就是一知半解而当做精通!当然拆迁本身就很复杂,有句话:拆迁工作现在比搞计划生育还要难!我的理解就是互信,首先要信任老百姓,不是每个老百姓都是无法沟通的,关键是工作人员下没下功夫;再则老百姓也要相信我们,不要存在我们会在你们的利益上故意去克扣、不到位,而去拿奖金或者更有甚者——认为我们是承包制,少补偿一点我们的奖金就多一点,这就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啊!关键是一个心态,不要一山还比一山高,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吃亏,关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达到自己的合理要求就可以啊,不要妄想一锤敲出个金娃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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