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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水费4988元,又是一张天价水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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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4: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已经在香港城10幢某单元302租住了快4年的牟先生在听到抄表员抄出的用水量时,绝对认为自己听错了,“2000多吨用水量,我就是用20年也用不了呀。”牟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天价水费单,当然和水管漏水脱不了干系。

  

  五角钱大小的一个洞

  两个月漏了将近5000元的水费

  “我们是2007年搬进房子的,房租半年一交,和房东几乎没见过面。”牟先生告诉记者,这套租住的房子是上世纪90年代的房子,一个单元7层14户人家,除了他们租住的这套房子,其他人家都已经更换了一户一表,“我当时正好在家,就和抄表员一起到楼底的水表位置看看到底是哪里漏水了。结果看到,就是在总水表后面一点点的地方。”牟先生说。

  “当时是抄1月和2月的水费,水管说不清是什么时候破的。”牟先生告诉记者,抄表员就找了物业公司的人,把我们的水闸给关掉了,随后就是很复杂的交涉。

  涉事各方都说自己没责任

  租客已经停水一个星期了

  水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表前表后的责任划分,无论有没有装一户一表,只要是水表前出问题,责任都是自来水公司承担,但是水表后的产权是业主的,责任当然是由业主负。因为一个楼梯上的其他人家都已经安装了一户一表,这根老水管就只有302使用,当然由此产生的水费当然应该由302付。

  牟先生的房东,302的业主人在北京,“他当时就说,房子不是他住的,责任也不应该他负,物业没有人通知过他安装一户一表,这个责任应该是物业负的。”牟先生转述了房东当时的说法。

  但是物业公司也认为很冤枉。物业公司的张先生表示:“2006年开始,香港城两次大规模地要求住户安装一户一表,当时水业公司登了报,小区也贴过通知的。业主不来装,是业主的问题,物业公司履行过职责了。”

  牟先生更郁闷,“房子不是我的,水管不是我弄坏的,水也不是我用的,这个钱说什么都不应该我来付。何况停水已经一个多星期了,要走十几分钟到同学家打水,这都没地方找人说理。”

  

  房东最终同意出钱但大喊冤枉

  没有安装一户一表的业主还是抓紧吧

  经过一个星期的扯皮,事情在昨天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302业主在杭州的亲戚出面,支付了近5000元的欠费,并且申请安装了一户一表。代理这件事情的邱先生是业主的大舅子,他说:“房子买了十多年,一直是出租的,我在帮他们打理,出了什么问题比如换租客呀,漏水呀,都是我出面的,但是换一户一表的事情,实在是没有人打给我电话说必须要处理。他们人在北京就更想不到了。但是这个钱想想还是出得很冤枉。”

  其实,在2008年3月,本报就报道过香港城7幢也曾经发生过集体水表漏水产生天价水费单的事件,记者想借此提醒像302业主这样房屋长期外租的业主,记得管管自己家里的水管,千万别浪费了水,又失了财。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于 2011-3-11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台北
哈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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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2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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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23: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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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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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6: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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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0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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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8: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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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2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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