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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快递再遭投诉:两千元货品丢失 只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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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09: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联邦快递又被投诉:丢失2000余元货品 只赔100元

还是丢失货物,还是只赔100元,辽宁消费者冯天金老先生气愤地质问联邦快递:“这样的赔付标准到底是怎么定出来的?”

2011年3月4日,冯天金老先生与中国消费者报(微博)记者电话交流时,情绪还是很激动,他说,作为联邦快递,丢了东西,不但赔付金额奇低,而且,态度很强硬。这位老先生不明白,联邦快递丢东西还理直气壮,这样的企业,为何还有生意可做?

冯天金老先生通过中国消费者报与腾讯网联合主办的315消费投诉官方微博,这样倾诉了自己被联邦快递丢失物品半年多不赔偿的经历。他说:2010年大概6月份前后,我儿子从德国托人带东西回来给我们老两口,大概价值2千人民币的东西,有名牌化妆品,鞋,电动剃须刀。儿子的朋友从北京用联邦快递寄给我们,朋友在外企上班,本来想联邦快递是世界著名快递公司就选了它觉得安全些,然后联邦快递上门来取寄走了,后来等了好久一个多月也没收到,有沈阳快递公司那边打电话来说东西丢了,说要私下解决让不要投诉,我们就傻等,一直没有消息。等了几个月实在是急了又让北京那边打电话去问,说是丢了但还有可能找到,让再等等。结果等到去年12月份,说找不回来了,让把具体物品还有发票什么的发给他们看赔偿,结果给完又不见动静了。后来追着打电话去问,说最多赔100人民币,看着办吧。我们说不行,你们得讲信用啊,2千赔100没这个道理啊,到现在又没有动静了!

冯先生说,联邦快递这么大个公司不是坑人吗,我怎么知道是丢了还是他们自己拿了,然后说丢了就赔100,转手一卖还赚两千,稳赚不赔的买卖!!有没有点道德啊,所以我要投诉联邦快递,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非常感谢!

这是中国消费者报与腾讯网联合主办的315消费投诉官方微博收到的关于联邦快递的又一起投诉。

100元赔偿丢失的IPHONE4

2010年10月9日,北京28岁的小伙子王晖,通过中国消费者报与腾讯网联合主办的315消费投诉官方微博投诉称,受一位河南朋友委托,王晖通过电子邮件排队,在北京西单大悦城苹果官方旗舰店,买了一部黑色iphone4手机,16G,价格为4999元。购机款河南朋友此前已预支给王晖,为了取信于朋友,王晖连新买的iphone4外包装都没有打开过。1

0月14日,王晖放心地外包装完好的iphone4手机连同自己的信任,一起交给了联邦快递公司的取件员。在交付iphone4手机前,王晖曾致电联邦快递客服,问手机能不能快递,接电话的客服人员称可以,,问可否快运,客服人员建议用“普快”。在将手机交付联邦快递的取件员时,王晖反复交待这手机“不要压,不要挤,不要扔”。对王晖的“三不要”,取件员痛快答应了。

抱着对联邦快递“使命必达”承诺的信任,王晖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然而,十多天后,王晖并没有等来“使命必达”的喜讯,相反,他只等来了“所托运物品已丢失”的电话通知。12月22日,一纸轻飘飘的传真纸,来到了王晖的面前。这是联邦快递公司给王晖的索赔要求答复函。函件中只字未提iphone4手机丢失的经过,只是通知说“您的此票件最终处理结果,我们将赔付100元,并退还此票件货物全部运费28元,共计128元。”拿着这张传真纸,王晖四顾茫然。2天后,王晖在接受赔款人一栏里,心情复杂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事后他告诉本报记者:“100元赔偿是少了点,但比一分钱拿不回来稍强点。我没有办法,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族,我斗不过他们。”

丢东西让人遗憾,更让人遗憾的是联邦快递解决问题的态度。2011年1月10日,联邦快递企业传讯部给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来电子邮件,对王晖投诉一事作了解释,邮件称:“让客户满意是联邦快递最优先考虑的事情。联邦快递在中国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迅速、可靠的递送服务。联邦快递对此事件给客户引起的任何不便表示遗憾。我们也已经和客户进行了沟通,并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和合同条款对该客户给予赔偿。”一方面堂皇声称:让客户满意是联邦快递最优先考虑的事情,一方面却按自己的单方面约定丢4999元东西只赔100元,不知道联邦快递的让客户满意真实内涵到底是什么?是让客户满意?还是让企业自己满意?

联邦快递拒绝采访要求

在《联邦快递“使命必达”:诺言还是谎言》、《联邦快递Iphone门追踪:霸王条款遭质疑》两文发表后,中国消费者报再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联邦公司提出当面采访请求,1月17日,联邦快递中国区企业传讯部负责人电子邮件回复称:“我们已经给予你问题回复,至此公司的解释已经告一段落,也不准备安排任何面访。”

联邦快递频丢东西的秘密究竟是什么?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又何时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中国消费者报)




发表于 2011-3-9 1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哈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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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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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6_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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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5_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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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缅甸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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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1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喀里多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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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20: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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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20: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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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9 2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长兴草民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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