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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中燃事件的层层迷雾系列报导之一
-----徐鹰的夺权闹剧
2010年12月17日上午,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和执行总裁黄勇,被深圳市公安机关突然从公司深圳总部带走。2010年1月21日,深圳市检察院、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的名义签发了正式逮捕刘、黄的命令。事发之后,立即在海内外媒体中引起轩然大波,对事件的各种猜测一时间众说纷纭。
这究竟是一起普通的经侦案件,还是一场蓄谋已久的公司“政变”?如果属于前者,到底是何人、以何种方式举报刘、黄二人?为什么在中燃快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绩的今天,会发生这样让人不可理解的事情?“职务侵占”通常是指职业经理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利益,为什么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要侵占自己公司的利益?如果是后一种情况,谁才是“政变”真正的幕后策划者?“政变”的诱因和目的到底是什么?
由于从事发之日起至今,深圳市公安机关始终拒绝律师关于会见刘、黄两位的申请,因此中燃公司自身无从对实际案情进行深入了解。不过,虽然事件的内情一直笼罩在层层的迷雾之中,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事件发生前后的一些细节之中寻找其内在的线索与逻辑。这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清事件的性质,也有助于认清事件对中燃未来发展的实际影响。
一、发生在深圳中燃总部的“夺权”闹剧
2010年12月17日上午,深圳总部各位员工如同往常一样有序地忙碌着,总裁刘明辉和执行总裁黄勇如同全体员工一样在处理案头工作。随后,二人在总部18楼会议室召开总部部门会议。
上午11点10分左右,中国燃气董事会副主席徐鹰的司机康延波忽然给公司总部前台打了一个电话,向前台值班人员询问刘、黄二人此时是否都在总部。前台回答“都在”。大约10分钟以后,两名公安人员来到18楼接待前厅,要求会见刘、黄二人。前台见来者不善,便打通了行政部领导的手机。行政部领导与公安人员在电话里了解了公安人员的来历后,前台将公安人员带到18楼小会议室,由黄总接见,当时刘总在会议室讲话。大约10分钟,黄总电话给刘总,说明公安来人之意。刘总随即宣布会议结束。在刘总见到公安人员后,公安人员以案件协助调查为由,带领刘、黄离开公司总部。
就在刘、黄离开大约5分钟后。有三个人悄然而至,其中两位也是集团的高层人物.当然,这两位高管最近已有几个月没在深圳总部出现了,深圳总部的员工对此都心知肚明。他们就是中国燃气董事局副主席徐鹰和集团副总裁徐超平。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让人匪夷所思,他们下令将18楼进行封闭,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准进入18楼总裁领导办公区域。同时将刘、黄的办公室直接上锁,规定任何人都不准进入两人办公室(理由是下午公安就会来搜查,实际上公安并没有来),并在当日下午重新更换了锁具。随即,徐鹰宣布刘、黄的司机和秘书被开除,马上离开公司。另外,他们还安排更换了公司所有四层办公楼的门禁密码,上班时间只能用员工卡进入办公楼而不准使用密码,非办公时间不得进入公司。
当日下午,徐鹰主持召开深圳总部部分高、中层干部会议(包括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一些部门员工),会议主要包括四点内容:第一,在不遵守任何上市公司的相关条例,没有履行任何正规的程序和手续的情况下,就宣布徐超平出任公司总裁,王晋为公司执行总裁;第二,宣称前期支持刘、黄的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都要被清除出公司;第三,要求保管公司公章的行政部总经理李云松以最快速度赶回深圳(当时在外出差),交出中国燃气控股及两个最重要的子公司(中燃投资和中燃实业)的公章;第四,在公司外网和内网上发出两篇关于徐鹰以“中国评论”董事长身份参加两岸交流活动的新闻稿,目的是在集团内部召示徐鹰重新在公司掌权。
由于事件发生在周五,而周六、日两天公休,大部分员工和外界都不了解中国燃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2010年12月20(周一)上午,在公司总部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刘、黄消息的情况下,处于对股民的负责,公司总部不得不向香港联交所先口头作了汇报,随后发布了“因敏感消息可能影响股价波动,申请停牌”的公告。当公司总部高管层全力应对此突发事件之时,“夺权闹剧”却在继续上演。
2010年12月20日下午2点钟,徐鹰在公司深圳总部再次召开部门助理以上员工会议。会前宣布,参加会议人员不准带手机,不准带笔记本,只准听,不准记录的会议纪律。会上徐鹰讲到:“首先告诉大家,上周五上午刘、黄被深圳市公安局拘留了,案件非常严重。但肯定一点,刘、黄这次进去是出不来了。告诉你们,这不是我徐鹰干的。我前一段就与他们谈过,他们不听话,进去了吧。我也告诉你们,这是王发辉干的。”接着,徐鹰大讲,中国燃气的发展应当归功于“中国评论”以及他个人,没有中评就没有中燃的今天,等等。随即,徐鹰再次宣布,中国燃气总裁由徐超平担任,执行总裁由王晋担任。其他高管,暂时原地不动。次日,徐鹰让集团外派人员全部赶回深圳召开会议,大致内容与周一差不多。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按照国家现行法律,公安部门在没有给企业下达正式通知时,案件的内情任何人都是不知晓的。为什么徐鹰等人却能够料事如神、洞悉一切?作为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和董事局副主席,按照香港联交所条例规定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后,要第一时间通报给公司各位董事并向联交所澄清事实直至对外披露,而为什么徐鹰胆敢置香港联交会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迫不及待地私自任命新任总裁、执行总裁?
二、夺权闹剧的迅速破产
二、夺权闹剧的迅速破产
显然,上述情况是极不正常的。按理说,出现这样的重大事件,董事局应该立即立即召开特别董事会,成立危机处理委员会,尽快稳定公司的运营。然而,作为董事局主席的李小云和副主席徐鹰却不断推迟董事会的会议召开。他们的理由是中燃没有刘明辉和黄勇的领导,公司可以照常运转,这未免让中燃的员工感到不满。不过,从事件发展的后续过程来看,徐鹰一伙人的盘算很快就化为了泡影:
第一,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委任梁永昌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委任梁永昌和朱伟伟为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代理),并成立了临时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公司的营运活动。此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一举粉碎了徐鹰夺取公司控制权的闹剧,安定了公司管理层的人心。同时,冯卓志先生多次在公司总部公开表示,公司的任何人都不能代表国台办,这就让公司员工进一步明了李小云和徐鹰的错误做法纯属他们的个人行为;
第二,在公司临管会的努力下,公司的管理逐渐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之上,授信银行的信心得到了稳定。同时,为了早日复牌,临管会成员向香港联交所反复解释情况。公司股票在2月1日复盘,虽然股价出现了下挫,但是并没有出现暴跌的局面,基金也没有大量抛售股票。截止至2月9日,收盘价为3.13港元,较停牌前的价格3.39港元仅下跌8%左右,出现类似情况的香港上市公司如新奥燃气、国美电器在复盘后股价跌幅达30%。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临管会的工作绩效;
第三,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和28日,再次召开董事会。委任庞英学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委任梁永昌和庞英学为公司联席董事总经理(正式)。这次会议为事件发生后,全面重构公司管理格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在董事会的正式会议上,徐鹰否认自己与“刘、黄被拘事件” 有任何关联。可是,徐鹰等人对于该事件的反应如此迅捷,如此迫不及待,依然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是有备而来的话,那么这场风波是否有一些预兆?我们可以从公司公开的资料中发现一些似有关联的事实。在2010年9月16日至10月12日期间,公司的股东之一“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徐超平任唯一的公司董事)在没有与公司进行事先沟通的情况下,连续三次减持中燃股份,总套现资金达到了18615万港元(相应地,海峡金融控股对中国燃气的持股比例从6.75%降低至5.05%)。此外,在2010年下半年,中燃公司的高管和员工行使的全部12631万股期权中,刘志和(徐鹰的朋友)一个人行使的期权数,就占了行权总数的25%(即3200万股期权);徐超平也行使1200万股期权,占了行权总数的10%。对于具备“先知先觉”能力的徐鹰一伙,这些事实不知道是否可以被视为对“中燃股票被迫停盘”的“预防性准备”?
看来,要想在深层次上理解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要想正确评价该事件对中燃集团所带来的影响,就必须要把分析的视野回溯到中燃的发展历史之中。
(未完待续,请看本系列报导之二)
转自:新浪中然博客
拨开中燃事件的层层迷雾系列报导之二
-----徐鹰其人其事
从2001年开始,刘明辉、黄勇等人开始白手起家创办中燃公司。历经九年时间,从一家只有2名员工、8万元港币现金的公司,终于发展成一个拥有200多家项目公司、两万员工、260亿资产的大型企业集团。这一切到底是来自中燃高管团队无数个昼夜的艰辛奋斗,还是如徐鹰所言,应该归功于他和“中国评论”?实际上,无论中燃的辉煌到底应该归功于谁,“徐主席”的名头都伴随着集团的成功而日益响亮。那么,作为中燃集团董事局副主席、中国评论董事长的徐鹰,按理说应该对香港的法律与上市公司的制度规范非常熟悉,否则如何能够成为大型上市公司的缔造者,又凭什么能够身居高位?果然如此的话,为什么徐鹰又竟然做出了如此悖谬的“夺权闹剧”?欲“窥探”这个谜题的答案,就需要从徐鹰的以往经历谈起了。
一、徐鹰先生的个人生涯
徐鹰,1962年出生,浙江海宁人。自称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农经系。毕业后,曾在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分行下属的一个单位工作。之后,徐鹰从农业银行离职,在珠海市创办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挂靠在中央某部委之下),自任总经理。1998年初,中央部委开始政企脱钩改革时,该公司转而挂靠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不过,到1999年底,“经科中心”主任李小云才发现,徐鹰的这家珠海的企业,并非如他所宣称的那样是“一家优质的企业”,而是一个亏损的“皮包公司”。
自2000年开始,徐鹰在香港以“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入股股票代号“0431”的“上市公司”,将该公司更名为“大中华科技”,这也是徐鹰开始与刘明辉结识的开端。2002年,在刘明辉的主导下,“大中华科技”转而投资并控股另一家上市公司“0384”,同时决策:这家上市公司改以经营中国内地城市燃气为核心业务,公司更名为“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燃”的组建终于成为了徐鹰的商业转机。
2003年,徐鹰又开始接手香港“中国评论”通讯社的经营。当时“中国评论”的财务状况十分困难,而中燃的业务却有了一定的起色。在中燃的支持之下,徐鹰终于获得了“中评”董事长的身份。从此,利用这个媒体平台开始全力把为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海峡两岸中的“名人”。
二、徐鹰作为董事局副主席的身份究竟从何而来?
从中燃的年报之中可以发现,徐鹰并不直接持有中燃的股份(但持有期权)。既然自己不是股东身份,那么徐鹰在董事会中代表哪一位股东?又何以长期担任董事局副主席之职?
徐鹰的一块金字招牌是所谓“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主任助理”的身份,这是徐鹰自诩代表“国台办”的本钱。然而实际上,他根本就不是国台办的正式编内人员,仅仅是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国台办下属的事业法人)的外聘人士。从这个意义上讲,徐鹰不仅不能代表国台办,其实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也不能代表。
从股份关系上看,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海峡旅行社”(在大陆注册)在香港注册了全资子公司—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进而代表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持有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目前持有的股份总数为18360万股,占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18%。除此之外,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没有其他业务。根据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处查册记录,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是徐超平。徐本人兼任中燃副总裁,现主要负责中燃的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徐鹰既不担任“海峡金控”的实际职务,也不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同时,“海峡金控”与中燃之间没有委派董事的书面协议,也没有委派徐鹰为中燃董事代表的书面协议。由此可见,徐鹰不能代表作为中燃小股东的“海峡金控”。
徐鹰作为“中评”董事长的身份倒是实实在在的。不过,从公开资料上看,“中评”与中燃之间的关系目前并不密切。尽管中燃持有中评的少量股份,但中评却不持有中燃的股份。在“中评”主办的杂志上,也存在对中燃的少量宣传,可也并不比其他一些媒体更加频繁。徐鹰无疑可以代表“中评”,但这又与中燃的董事局有何相干?是否因为中燃的成功都源于“中评”的贡献?
如此看来,徐鹰在中燃董事局中的尊崇地位着实让人感到费解!
三、到底谁才是中燃集团的功臣?
尽管徐鹰身兼中燃和中评两份要职,工作时间里还是经常在深圳中燃总部出现,但基本上不介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在公司总部,徐鹰时常都是把对台的工作挂在嘴边,大谈他对“中评”的贡献,而不是中燃自身的发展。集团的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与海外投资者和银行的沟通、谈判,职业经理的招聘和培养等等工作,徐鹰都很少参与。在中燃的公司新闻网站上,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徐鹰参与公司业务的报导,但却经常会出现徐鹰在中评的各种活动信息。这诚然在集团员工面前显示了徐鹰的存在,又多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每周一的公司总部高管例会,徐鹰是从来不参加的。每年为期一周的年会,徐鹰也仅仅是陪着李小云在会议的最后一天才露面。集团近200家子公司,徐鹰很少去;设在北京的中燃华北地区管理中心,徐鹰基本上没有去开过会,设在上海的中燃液化石油气总部,徐鹰也基本上没有去开过会。公司组织的各种员工关爱活动,徐鹰等人也从来都不参加。公司对外接待各种来访团体,包括项目公司所在地的政府领导,徐鹰也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一般都不屑于参加,这有时会让公司的高管感到难堪。
在公司发展的早期,公司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李小云和徐鹰还是来参加的。但是,近两年来,要么不参加;要参加的话,有时开完半天会就离开,连陪同那些不远万里来香港开会的外国董事吃一次饭都不愿意。理由居然是香港不让抽烟,这种对人对事的态度未免让外国友人难以接受。
在深圳公司总部,徐鹰的官架子十足。相对于整个公司的高管层,他享受着最昂贵的用车和面积最大、最豪华的办公室,连食堂做的饭都要有别于公司其他的高管和员工。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说,一般的感觉是,“徐主席比刘总的官大”。更甚者,大家对徐鹰多少有些惧意。之所以如此,除了为人挑剔之外,主要还是因为徐鹰有排除异己的毛病。公司员工如果冒犯了徐鹰,往往要面临着被徐鹰和徐超平(主管人力资源部)开除的风险。
基本不参加公司管理的徐鹰,其本人却持有约1.95亿股的公司期权,在中燃每年领取的工资超过700万港币。在2009-2010财年,徐鹰在中燃拿到的实际年收入达到1300万港币。和徐鹰相比,作为国家正局级干部的李小云,其在中燃的经济收入稍显逊色,但每年的工资收入也在300万港币的水平上。只是不清楚,李主席的这份收入是否得到了上级中共党委组织部门的批准?
无论徐鹰以及李小云对公司的贡献大小,公司的高管层都一直很尊重这两位领导。甚至连李小云的董事局主席的职务,都是刘明辉辞去后让给他担任的。为什么中燃要给予他们极高的物质待遇和礼遇?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此二人欺上瞒下、沽名钓誉,蒙蔽了中燃的高管层。在中燃高管层的眼里,此二人的身份、地位特殊,以为他们就代表了国台办。但是,真相大白的今天,大家才发现,此二人根本不代表国台办。李小云尚且可以代表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而徐鹰到底代表谁?
四、徐鹰先生之所长
从徐鹰过往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并不擅长企业管理。徐鹰当初在珠海经办的公司,仅几年时间就发生内讧,徐鹰为了自已权力欲和控制欲赶走了公司的总经理,使该公司迅速走向破产最后被清盘。徐鹰从珠海公司出来时,只有他、徐超平和两个司机,其他一无所有。可能正是因为此点,徐鹰从2003年起就不再敢担任国内公司的董事。
虽然商业才能平平,但徐鹰写黑信告黑状的本事却非同小可。例如:在某城市燃气项目的竞标过程中,由于中燃的标书准备充分,业内对公司印象良好,结果全国专家组给中燃评了第一、某大型燃气公司排第二。按照评标标准,选前两名报市政府审定,但最后该市政府还是选了第二名作为中标者。中燃高管层当然对此结果很失望,但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这样,也只能作罢。但这却是徐鹰的才华得以施展的机会,他私下写了一封诬告信,用另外一家大型燃气公司下属员工的名义寄给中纪委,状告该市某领导,并通过非正常管道实现此目的,让该市领导被审查半年多,最后因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
如今这样的事又发生在中燃身上了,徐鹰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顾中燃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有明确的要求,未经过任何授权使用非正常程序就要擅自任命公司核心管理层,还美其名曰是为了公司发展考虑,事实上是置公司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未完待续,请看本系列报导之三)
转自:新浪中然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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