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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特邀记者 于 2010-11-27 01:34 编辑
文+图 / 特邀记者
11月26日晚上,7点半左右,本人路过长兴金陵中路与解放路的交叉路口,看到一起车祸。
是一辆黑色轿车,把一个骑电动车的少女给撞倒了,所幸的是,少女的身体看上去并无大碍,只是一个劲的揉揉她的左手臂膀,电动车看上去也基本上没有怎么破损。事发之后,轿车后面的座位里赶紧下来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妻,前面的座位上下来一个30多岁的男子,连忙将少女扶起,然后开始问少女有没有事,而少女被突如其来的车祸给吓倒了,顿时流泪不止!
此时,围观的人也多起来,交通也受到了少许影响,在那对60多岁的老夫妻,一阵“寒暄问暖”之后,少女掸掸身上的灰尘,看看车也并无大碍,流着眼泪说没什么事,将电动车推到一边,就想走了,但是那对老夫妻,抓住她,塞给他钱,说让他拿去修修电动车。少女就推脱,不要。
然后,边上围观的一位阿姨小声的和他边上的一路人说,那小女孩,人还真好,人都被撞了,也不想要求别人赔偿。。。我一听,的确有点纠结,这句话多少还是带贬义的。
照常理说,人被撞了,要求赔偿是免不了,上医院检查啊,电动车修理费啊,精神损失费什么的,一大堆。但这个少女被撞了之后,竟然毫无赔偿的要求,本人只能说这少女是个傻子!我这么说,并不是说可以乘机敲诈肇事司机,可人被撞了,该赔偿的,还是要求司机赔偿的!现在看起来没事,可要是你明天出什么后遗症,你找谁呢?
到最后,少女有没有收赔偿费,本人就不知道了,因有事在身,并没有逗留太久。
最后,本人还是要提醒一下长兴的司机和电动车,还有行人朋友,出门在外,请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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