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3610|回复: 54

长兴古城大厦跳楼女子是我姐姐!我来告诉大家里面的经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2 01: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当天的情况是这样的。
郑学红带她的小姐妹去死者的公寓(古城大厦711房间)滋事。私闯民宅
然后确认房间有人后,便暴力猛烈的敲打房门,导致房门的铁手柄断裂
并辱骂死者,也就是我的姐姐。(双方争吵时,林炳永随后赶往了现场)

(此时姐姐在房间内和她妈妈通话求救,并在电话内能听到恶意辱骂的声音)

随后,电话立即中断。
姐姐妈妈立即回电,便无人接听
之后,姐姐妈妈在6点左右,就接到稚城派出所的电话
“姐姐正在医院抢救”
等姐姐的妈妈在安吉赶往长兴的路上,又接到电话,
“姐姐已经送往了殡仪馆。”
事发当晚,当家属都在稚城派出所时,被告知“3个当事人冲进房内后,姐姐便坠楼身亡)
(而且在家属并不知晓尸检的结果之前,又被告知“排除他杀的情况”)

之后的几天里,家属一直在请求稚城派出所查明事情的真相,还姐姐一个公道!!!!

今天是28号,事情已经过去5天了。

稚城派出所仍然把姐姐的死亡当做一件事件来处理

(郑学红,便是带人敲打房门并私闯民宅的当事人之一)

到目前为止,稚城派出所把当时3个当事人之一的(郑学红)的行为定为破坏公私财物罪,治安拘留7天。
家属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因为3个当事人闯入房间后,姐姐坠楼身亡的行为负应有的责任。
。。
姐姐的男友的名字叫林炳永,老婆就是前面提到的郑学红。
家住夹浦镇月明村月明荡自然村。

。。希望各位网友看到后,能帮姐姐伸张正义。
让我们早日还原事情的真相,让姐姐在天堂里安息,一路走好。

希望大家能够转发此文,让更多热心的网友知道这件事的情况。
在此,对所有关心此事件的人。表示真诚的谢意。
还姐姐公道!!!!!!



相关信息:

古城大厦跳楼死的女人和他的男人,我都认识的    点击进入>>>







发表于 2011-3-2 01: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8: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金华
居然是夹浦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8: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金华
额  静观其变   以不变应万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8: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事有蹊跷    我不相信这个女的这么想不开会跳楼  希望办事做事的人 不要违背了良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8: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8: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现在说谎伸张正义有啥用??做小三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9: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9: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顶一下,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 09: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说不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