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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潘从武本报通讯员童文艳 近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市的“的哥”韩进习在营运过程中,因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感到委屈的他突然给交警下跪,此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韩进习为何会有这种过激行为?交警是否会坚持严格执法?诸如此类的疑问在当地引发了一场有关“公正执法”与“人文关怀”的大讨论……
的哥质疑受到处罚感觉很冤枉
“我之所以下跪,主要是认为交警处罚不合理,还想呼吁建立一个司机和交警沟通的平台。”韩进习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韩进习回忆,2月17日12时,他开车拉载两位老人前往阿克苏市小南街。快到目的地时,他提醒老人:“小南街到了,等会儿你们准备下车。”谁知老人突然打开车门,韩进习只得紧急刹车。这时,一名交警走过来,称他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韩进习说:“我赶紧向交警解释,可他只是埋头开罚单。我是为了老人的安全才紧急停车的,受到这样的处罚,我感觉很冤枉,就向他下跪了。”
韩进习表示,他下跪是想感动交警,但交警还是对他进行了处罚。“被处罚后,我想问问自己到底错在哪”。
交警回应下跪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理由
当天的情况究竟如何,《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阿克苏市交警大队大队长金玉龙,他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全过程。
2月17日12时,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南城中队民警库孜·吐木尔带着3名协勤员在该市团结路查处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对韩进习在人行横道上违章停车进行了现场处罚,依法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在库孜·吐木尔开罚单时,韩进习突然跪在地上,声称开罚单就不起来。见此情景,库孜·吐木尔给他做了很长时间的工作,韩进习才拿了罚单开车离去。
几分钟后,韩进习对罚单上填写的违章路段有异议,找交警理论。库孜·吐木尔向他解释,但韩进习不理解,打算第二次下跪,库孜·吐木尔阻止了他。
金玉龙告诉记者:“韩进习这样的下跪行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韩进习为了逃避处罚,多次采取下跪、用头撞墙等过激行为,我们很多交警都认识他。”
金玉龙认为,韩进习作为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如果因为他的过激行为就免除对他的处罚,那么对其他交通参与者是不公平的。他的下跪行为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理由。
“我们一直提倡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就是想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使更多的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我们。”金玉龙说。
专家说法人文关怀须在法律框架内执行
针对韩进习向交警下跪一事,法律界人士发表了不同看法。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副大队长谢林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容质疑,作为执法者必须严格执行。阿克苏交警对于韩进习的违章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新疆律师张建武表示,此类违章行为应当区分对待。违章停车对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来说都不安全,但如果不停车会对乘客的生命造成威胁的话,那么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去处理,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这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如果做出一些行为就可以取消行政处罚,那么法律本身就失去了其权威性。在这种情况下,执法者是应该以人文关怀为主,还是严格执法,最基本的界限就是不能违背法律。”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莫纪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行政执法实施人文关怀,主要是看这样做是否更有利于推进社会关系的和谐。
“在上述事件中,如果交警的处罚是上万元,而被处罚者根本没有这么多钱,那么就要考虑人文关怀的问题。现在处罚的是200元,被处罚者是有能力可以交纳的,而且他确实是触犯了法律,所以就不存在人文关怀的需求。”莫纪宏说,“总的来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论是人文关怀还是严格执法,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如果违背了法律,即使选择了人文关怀也是弊大于利,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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