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天怡景园事件之延伸阅读 房改10年之痼疾:经济适用房成百姓眼中的特权房 早在10年前新一轮房改启动时,改革设计者为了保证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而保留了“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的政策,然而这一善举却在不断的演变中,开始被膨胀的利益改变,部分房源发展成如今老百姓眼中的“特权房”。 采写/《小康》记者 孙晓青
有钱买不到的“特权房”
这是一批很特殊的房子。全国各地都可以找到它们的身影,有的被叫做经济适用房,有的被说成是单位的集资建房,但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普通老百姓无法企及只能奢望的“高档品”。知情人说“这都是专供给公务员的,普通人买不到”。
今年3月中,广西柳州市的公务员住宅小区遭到了当地市民的投诉,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这个位于柳江东岸,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小区临江而建,环境幽雅,共有26幢楼房,每幢住两户,每户车库、花园一应俱全。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而最关键的是,这些房子的平均售价仅为2100元/平米左右,仅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
无独有偶,今年5月份,深圳最好的商业地段华强北,靠近红会医院附近的海关住宅“海馨苑”也遭到了网友曝光,随后再次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和批判。这个拥有11栋高层的小区以2万元/平方米的最保守计算,市值约30亿元,每套价值180万元左右,是最近两三年以来深圳绝无仅有的大建筑群。而这些房子都完全直接分配给了当地海关职工。
此类事件不是单一现象。记者走访了北京的各大住宅小区,也同样寻到类似的踪影。这些小区大都在三环路之内,分布在二环路近侧,有的甚至在二环内,都是北京最好的地段。
位于宣武区马连道茶城商业圈内,家乐福附近的一大片新楼让周围的老百姓们眼红不已。这里环境十分寂静,当记者走入小区内,发现楼外侧的字牌上写着“中直机关经济适用房”的字样。而专门办理入住登记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里不外卖,专供给中直机关的人。”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里的房价4500元/平米左右,超出80平的部分浮动10%。而马连道周边房价大概在15000元左右。同样,从广外甘石桥车站下车走路5分钟左右,一个崭新的小区就会映入眼帘。小区属于闹中取静的好地段。门口保安把守十分严格,必须有通行证才允许进入。据保安介绍,这里是中央公务员住宅小区,刚开盘不久,不对外卖。而据正在为小区内住户装修的王师傅介绍,这里的房价为5700元/平米。记者走访其周围的楼盘了解到,这里的房价大都浮动在15000元/平米到2万元/平米之间。
无论是北京还是全国其他地方,这些有特定指向的房子占尽优势,远超过本就照顾中低收入人群、在市场上向老百姓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房。一般这些经适房都盖在地段偏远地区,出行不便。
房改双轨制执行的产物
其实,这种特殊住房并不是新鲜事物。1998年,国务院发布23号文件被看做是房改新政的开始。这份文件将住房原有的分配制变成了货币制,将人们的住房需求完全推向市场。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停止实物分房,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住宅供应体系。
“这份纲领中的住宅供应体系包括了高收入者购买和租住商品房、向中低收入供应经济适用房、向最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这三个层次。经济适用房就是那个时候成为国家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之一的。”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介绍。
而为了保障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在改革中,设计者还提出了在住房货币化的同时,“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这一条款又被第二年颁布的10号文放大数倍,具体规定出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不但可以购买市场上的经济适用房,而且可以购买单位集中自建的经济适用房。
从此,一批又一批不同种类的“经济适用房”陆续出现。很多部门在这样的政策变通下,浓郁的福利色彩使房改的初衷越来越模糊。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有些政府部门的经济适用房除了可以按照职务划分住房面积外,还会负担取暖费以及小区物业等支出。
经济适用房本该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如今却变了味儿,这不禁让人想起此前经济学家茅以升炮轰经济适用房,指出在一些地方它已经成了职权部门福利分房的延续,称“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帮中高收入者置业没道理”。
对此,著名地产评论家 认为,住房供应的“双轨制”,甚至是“多轨制”,正在制造城市市民之间最大的社会不公和瓦解社会主义分配体系公正性。
当然,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正在逐渐做着调整。200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开始对“集资建房”进行规范。而2006年建设部联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也发布了196号文,正式严辞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但令人遗憾的是,文件中严令禁止的只是发布日之后的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项目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