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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19岁黑客入侵最高检网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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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09: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两名19岁的青年侵入最高检网站后台,更改网页源代码为其他网站牟利。日前,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至一年半,分别处罚金2000元。  2010年3月至5月间,范东东伙同文超在其河南郑州的暂住地,利用计算机上互联网后,通过后门程序进入最高检反渎职侵权厅网站后台,修改网页源代码(在网站源文件上植入“黑链代码”),对网站主页进行修改,以提高其他网站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此外,两人还通过后门程序侵入长沙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质量监督总站、抚顺政务公开网、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句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繁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等网站后台,修改网页源代码,添加黑链代码,对上述网站的主页进行修改,以提高其他网站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二被告人获利共计人民币6000元。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为牟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多次利用后门程序非法控制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发表于 2011-2-24 16: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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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7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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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7 16: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6_179:}浮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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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0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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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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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22: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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