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418|回复: 6

两名19岁黑客入侵最高检网站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22 09: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两名19岁的青年侵入最高检网站后台,更改网页源代码为其他网站牟利。日前,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至一年半,分别处罚金2000元。  2010年3月至5月间,范东东伙同文超在其河南郑州的暂住地,利用计算机上互联网后,通过后门程序进入最高检反渎职侵权厅网站后台,修改网页源代码(在网站源文件上植入“黑链代码”),对网站主页进行修改,以提高其他网站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此外,两人还通过后门程序侵入长沙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质量监督总站、抚顺政务公开网、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句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繁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等网站后台,修改网页源代码,添加黑链代码,对上述网站的主页进行修改,以提高其他网站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二被告人获利共计人民币6000元。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为牟取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多次利用后门程序非法控制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发表于 2011-2-24 16: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7 0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7 16: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6_179:}浮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0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缅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2-28 22: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很好!很强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