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要说一下自己的一点事:我自己的亲妹妹(真实姓名叫:孙志梅)以她自己想在浙江长兴买房名义找我叫我写一份证明,说我在镇上的一套商品房是她的用于担保购房,为了帮她我按她的意识写了,过了一段时间找我说:担保人同意担保了,但公家说白纸条不行,要房产证明才行,在我没有任何意识的防范的只想一心帮助自己的妹妹的情况下,我找到土地部门按她的意思把我的房子用她的名字办房产证(虽然申请表填了,但好在证一直没有办好,要不然我后来被她把我骗的跟惨),大约在一年左右内,我母亲到长兴另一妹妹家玩,曾多次问她想看看她订的房子,都被她用房子还没有建好的理由给堵塞过去)。在08年她拿着那些我为她担保而办的证明说我的房子是她。我们僵持了大半年我想到了法院,当我听到到法院打官司和寻找证据中的一些潜规则时,我选择了放弃,自认倒霉让步,我一心出之帮助自己的亲妹妹,却被她骗了2O来万元(把房子卖了)。亲情 法律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相信???!!!以上简要叙述我如歪曲事实,就不得好死。 孙志梅骗得房款后嫁到了浙江省长兴县白阜,(听说:平时在浙江湖州市开发区凤凰大道一超市的棋排室那里)。本人接受大家任何了解详情的询问,我忍受不了这种禽兽不如的畜生亲人的欺骗。说实在的我想见到她的死,甚至我现在常想把她给杀了或把她腿手给砍掉,自己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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