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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叶青)因长年与妻子闹矛盾,海淀区居民刘秋生酒后扬言点火,并持打火机多次在楼道内尝试点火,因被及时赶来的公安民警制服而未能得逞。日前,海淀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刘秋生有期徒刑4年。
40岁的北京男子刘秋生是本市一家搬家公司的员工,家住海淀区北洼东里一栋高层居民楼。据了解,被告人刘秋生因嫌妻子对其母不好,经常与妻子吵架,事发前正在与妻子闹离婚。刘秋生与母亲居住一间屋子,其妻子居住另一间屋子,平时吃饭都不在一起。
2010年8月7日22时许,刘秋生喝完酒后又与妻子吵了起来,他的女儿和女婿也赶了过来,见此刘秋生更加生气,于是回到自己住的屋内,拿出一大瓶盛满汽油的大塑料瓶,欲向屋内泼洒,在与其女婿的争执过程中,汽油洒到屋内及楼道内。刘秋生回屋拿出打火机,数次准备点火,均未打着,后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及小区保安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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