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开庭,让杭州某小区90后原保安王标(化名)接连傻眼:自己监守自盗从业主家摸出的“感觉最不值钱”的玉坠子,居然被估价30万元,而自己销赃时,对方只给了6500元;正因为价值30万元,自己这桩原本“只想进去看看能不能找点零花钱”的“小事”,昨天当庭被上城区法院法官判处有期徒刑13年 6个月,罚金2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王标是1991年出生的小伙子,今年4月应聘在杭州某小区做保安。
张先生和赵女士夫妻俩是小区业主,张先生平时在温州做生意,一般只有赵女士在家,王标平时也和赵女士打过几个照面。
今年5月29日晚,赵女士在外面突然发现没带家里钥匙,就打电话给老公的司机,让他把老公的钥匙放在小区门口保安亭,自己晚上回家时去拿就行。司机小刘拿着钥匙赶过去的时候,刚好是王标值班,小刘关照了几句,说这是某某业主家的钥匙,晚上会来拿的。
那天晚上8点左右,王标正好要去赵女士住的那幢楼取小推车,顺便就把赵女士家的钥匙也带上了。结果到了15楼没看见推车,便坐电梯下到9楼,这里就是赵女士家。
王标的手终于还是没有忍住,拔出钥匙就打开了赵家的门,想进去拿点东西。“我就是想进去看能不能找点零花钱。”他心想,人家是有钱人,不动声色拿走点小钱,估计也看不出来。
因为是第一次作案,他连灯都不敢开。借着外面的灯光,在柜子上找到一只首饰盒,看得他眼都直了,里面有名表、琳琅满目的首饰,大多是金的,他也不敢多看,拿了一件闪闪发亮的玉质挂坠后就赶紧离开了,“感觉这个是里面最不值钱的东西”。
凌晨1点多,赵女士回来取了钥匙,回家,一切很平静。
王标有些心安。他坚信,这个玉确实不值钱,不然,赵女士肯定高度重视,发现没了,立刻会报警。
第二天中午,王标拿着翡翠挂坠来到附近的打金店,问老板老杨要不要收挂坠,老杨说不收玉器,但正好要去中闽大厦某珠宝商行进黄金,便顺路带王标一起去了珠宝行。王标怕被人骗,没上楼,让老杨帮忙拿着挂坠到珠宝行,老板看了说值5000~6000元,老杨就下楼和王标商量,王标最后同意6500元卖出,这笔生意就这么成了,王标觉得很划算。
可是没想到,赵女士在第二天就报了警,并提供了把钥匙交给保安的线索。没多久,王标就被逮住了。
来源: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