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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特邀记者

长兴水木花都霸王行径,广大业主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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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6: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本帖最后由 喜欢单身 于 2010-12-2 16:56 编辑

我在水木花都 好像从来没被收过费 住了2年多了 也没见漏水 穿洞 房子相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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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9: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保护自身权益.订个日子.我们关心小区的人先自发开个会.因为物权法规定.个人意见没用.集体意志最大.小区这么大.开个会很难.很难.广州有个小区选了29个人.全权委托给这29个人去管理......大家发挥聪明才智.先自发开个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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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4: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6_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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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长兴 』 关于水木花都东区一届二次业主大会公告想问一下业委?(简称6问)
  一问水木花业委:业主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1月7日,但征求业主的意见是却是:2011年1月8日17:00。是真心还是做样子?
  二问水木花业委:会议召开形式“采用书面意见的形式召开”是何意,是不是长兴每年的人代会例会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召开”,无须人大代表到会?能不能给我们业主一个‘书面’“形式”“召开”答复?
  三问水木花业委:审议宣传栏的所谓2009-2010物业收支情况,是真还是假你们能表示肯定吗?有没有审计部门对每张票据审计呀?否则可以做个“亏损”呀。
  四问水木花业委:你们依据所谓的《水木花都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水木花都业主管理规约》、《水木花都小区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是不是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企业是业主投资的对员工的考核还须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无效,更何况我们是业主!你们为何不依据《物权法》?
  五问水木花业委:每辆车收1000/年,依据是什么?如交了这个钱能保证车子有地方停吗?在县城道路临时停车一次只要交5元,在自家化钱几十万元的房屋门口也要交5元,依据是什么?如果不能保证有停车位,那么管理车辆的员工到底需要多少钱?这部分钱应该是所以有车辆的业主共同分担,业主委你看行吗?
  六问水木花业委:你们是业主委员会的委员还是物业委员会委员呀?如是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建议召开一次每幢至少有一人参加的座谈会,且要民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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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我的邻居……凑热闹先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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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9: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刚路过。难道被和谐了吗?怎么让这么好的贴给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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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9: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依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同拥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依据以上规定,只有在物业公司有明确产权的车库和其他建筑物内停车时,要交纳一定的停车费,而在小区的路边或住所旁停车则不应该交纳停车费。起码物业服务公司是没有权力来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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