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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一名遭遇老公毒打、终于无法忍受的妇女走进区妇联寻求帮助。接待中,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她的讲述。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她进行了安慰与疏导,稳定住她的情绪,同时马上与该妇女所在街道的妇工委取得联系,希望她们配合做好制止其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工作。妇联还联系了公安部门,希望通过他们的介入让事情得到解决。
《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从昨天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杭州市针对家庭暴力出台的一部专门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杭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按照规定,家庭暴力正在发生时,受害人可以拨打110报警。警察接到报警后,必须前往调查取证,并做好案件的文字记录;邻居、陌生人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如果没有办法劝阻,也可以帮助报警。
此外,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他人向社区、村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综合机构、司法所、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共青团、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投诉或者求助。接到投诉、求助、报案,不及时受理或者不依法处理的,要视情节受到处罚。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按照有关规定酌情减收或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城乡导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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