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147|回复: 0

注意!厨房里的7个坏习惯,可能致家庭癌!快看你家有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21 11: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最近,我注意到一个名为#做饭的坏习惯可能导致家庭癌#的话题冲上热搜榜,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没错,那些看似普通的厨房习惯可能会让家庭健康陷入危机。想知道厨房做饭有哪些坏习惯威胁健康吗?赶紧往下看,认真阅读并引起重视。

.01
不刷锅接着炒菜回想一下你家炒菜每一道菜都刷锅吗?很多人为了节省时间或者觉得洗锅太麻烦,炒完一道菜不刷锅就直接就炒下一道菜。其实这种做法其实是错误的,尽管锅表面看起来很干净,实际上还会附着油脂和食物残渣。当再次高温加热时,这些残渣可能会产生致癌物质。

建议每做完一道菜后,都应该将锅清洗干净,再炒下一道菜。这样做不仅更加健康,还能保证食物的口感和品质。
w2.jpg

.02
做完菜马上关油烟机
厨房油烟是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封闭式厨房更为严重。长期处于油烟环境可能导致多种疾病,甚至肺癌。研究证实餐饮油烟暴露与肺癌发病有关,增加非吸烟人群的肺癌风险。烹调前20秒打开油烟机可以更好地控制油烟,防止扩散。烹饪过程中要一直保持开启,结束后继续工作3分钟再关闭。  另外做菜时建议采用低温烹调,油烟产生少。研究显示,当油温加热到170℃时开始汽化分解,270℃时高沸点食用油分子汽化,产生青色油烟。油烟含有致突变和致癌物,蒸的PM2.5排放较小,炒和煎的PM2.5排放峰值是蒸的60~70倍。
w3.jpg

w4.jpg

.03
等油冒烟才下锅你炒菜是等锅热到冒烟才下菜吗?如果是一定要改掉这个坏习惯。现在的食用油一般经过精炼,烟点比较高,不容易冒烟。日常做饭应避免在油锅冒烟时下锅,因为冒烟的油温已达200℃以上了,会导致食物营养价值损失和可能的致癌物质产生。建议采用热锅冷油的方式,先预热锅子再加入油进行烹饪,以控制油温并保持食物的营养和口感。
w5.jpg

.04
使用土榨油做菜老一辈人认为土榨油更香更健康,比如我妈每年都会买10多桶土榨油,她认为超市的油浓度太低,做菜不好吃,她觉得土榨油做菜更香,还会将土榨油送人。

但实际上土榨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致癌。因为土榨油未经精炼,杂质多,烟点低,做饭容易产生油烟,增加患肺癌风险。
土榨油虽然味道浓郁,但是其原料来源无法保证,可能混入发霉的原料,易被黄曲霉毒素污染。长期食用会增加肝癌的风险。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烹调油哦!
w6.jpg

.05
做菜放太多调料做菜放太多调料会增加盐的摄入量,长期高盐膳食会增加患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建议每人每天盐的摄入量不超过5克,但我国大多数居民每天盐摄入量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有些人甚至超了2倍以上。

另外盐摄入过高会刺激胃黏膜,可能会导致胃壁细胞脱落,而壁细胞是保护胃部健康的屏障,一旦被破坏,便会增加患胃炎的风险,最终可能诱发胃癌。
w7.jpg

.06
油炸过后的油继续使用
你家过节有没有炸丸子、炸鱼,油炸过后的剩油你家是怎么处理的?其实油不宜反复加热或保存,会增加致癌和心血管疾病风险。

如果不舍得扔,建议过滤后用于凉拌菜,并避免保存太久。
w8.jpg

.07
生、熟食物同用一块砧板做饭切割生食时,生食和熟食最好不要同时使用同一块砧板,因为生食,特别是肉类、海鲜和禽类,可能携带病菌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如果将这些食材与熟食放在同一块砧板上,病菌可能会传播到熟食上,增加食物中毒的风险。为了避免交叉污染,建议使用三块不同的砧板,一块专门用于处理生食,一块专门用于处理熟食,另外一块用于切生菜。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病菌的传播,并保证食物的安全。另外,使用切割板时,还要注意定期清洁和消毒,以确保卫生安全。

w9.jpg
以上是本次盘点的7个厨房陋习,你家中了几个?赶紧将这篇文章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吧。合作联系广告合作:QQ 2376181903作品投稿邮箱:578809721@qq.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