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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答复!长兴人有望增加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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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6 1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丽水

[color=rgba(0, 0, 0, 0.9)]据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站2月21日消息,有浙江网民今年1月25日留言称——

[color=rgba(0, 0, 0, 0.9)]建议浙江省增设
[color=rgba(0, 0, 0, 0.9)]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640?wx_fmt=png&from=appmsg.jpg

[color=rgba(0, 0, 0, 0.9)]这位网民说,目前浙江省只针对独生子女有5天父母陪护假,而非独生子女没有此假。孝顺父母、陪伴父母是人伦纲常,不应以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区分。天津、贵州、四川、湖北等多地相继出台了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政策,浙江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先进省份,理应及时跟上。希望浙江省尽快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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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健委2月21日答复称,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了解,《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这是针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保障。

浙江省卫健委表示,网民提出希望浙江省尽快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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