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多发,作案时间短、手段简单,很大程度上是利用车主疏于防范的心理。近期,长兴警方连续破获“拉车门碰运气”的盗窃案件,成功追回被盗财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一
“警察同志,我车内的香烟被偷了!”8月8日上午7时许,林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塘南村村民刘先生(化姓)报警,称自己放置车内的一条软盒阳光利群香烟和两包软盒红利群香烟被盗。
▲盗窃香烟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发现刘先生的车窗完好无损,无被撬动痕迹,但放在车内的香烟却不翼而飞。刘先生回忆自己前一晚将车停在门口后,忘了锁车门便回家了。
经查看治安监控,民警发现8月8日凌晨2时许,有一可疑男子骑电动车而来,游荡在案发一带路边,行动鬼祟,只见他紧贴车辆,挨个“试拉”停放于此的汽车车门,突然,一辆面包车的车门被拉开,他悄悄进入车内,开着手机亮光停留几分钟后骑车离开。
▲案发现场
经缜密排查和大量的走访调查,民警在附近村庄的租房内发现一辆与作案人骑行的电动车极为相似的车。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民警锁定周某某(男,18岁,安徽人) 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开展抓捕。
8月9日下午,办案民警在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的租房内将其抓获。目前,周某某因盗窃行为被长兴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8月11日上午8时许,雉城派出所接报一起车内苹果手机被盗的警情。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对现场细致勘查,进行研判分析,锁定嫌疑人为一名中年男子。
▲ 案发现场
经过缜密布控,8月12日晚,办案民警在雉城街道某足浴店将有多次盗窃前科的违法行为人陈某(男,41岁,长兴人)抓获。经讯问,嫌疑人陈某对其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敲车窗,别车门,遥控器干扰,这些盗窃手段,陈某都没有使用。据陈某交代,由于最近缺钱花,便动起歪脑筋。某一天凌晨,他在街上闲逛,见到路边停满小汽车,随手拉了其中一辆车的车门,居然就拉开了,随后他将放在车内的现金偷走。
▲讯问
第一次“拉车门”盗窃得逞尝到“甜头”后,陈某便一发不可收拾。他并没有使用作案工具,能不能打开车门全凭“运气”。
“陈某趁夜晚行人稀少时,对停放在路边或小区的车辆车门进行试拉,拉开没上锁的车门后,便将车内的现金等财物盗走。”办案民警介绍道。
目前,陈某因盗窃行为已被长兴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车主停车时,请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监控照明条件好的地方,下车后应习惯性拉一下车门,确定车门已落锁后再离开。同时,不要将现金、贵重财物等放在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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