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披肩,一身黑色蕾丝边套裙,搭配法式小高跟,如此貌美的“女子”竟然从事着卖淫勾当,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卖淫女”竟是男扮女装的小伙。
抓获“卖淫女” 竟是男儿身
10月1日晚,长兴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得到线索,在太湖街道一酒店内,疑似有人提供色情服务。民警迅速赶至该酒店,经过巡查摸排在相邻的两间房内,各将一对男“女”查获。
两对男“女”神情慌张、说话结巴引起民警怀疑,经简单询问,四人当即承认了卖淫嫖娼的事实。在进一步调查时,民警大吃一惊,从身份证上看,这两名“卖淫女”并非女性,而是男性。
“我确实是个男人”。“卖淫女”抢在民警询问前说道:“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男人。”办案民警惊讶不已,“带着假睫毛,涂着厚厚的粉底,披肩的长发,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看出是男的。”
经过调查,“卖淫女”陈某,90后男子,江西人,同为好“姐妹”的张某,同样是90后,亦是同乡。两人于5年前在整形美容医院做了丰胸、整形手术,后一直服用含有雌激素的药品,保持着女性的身型特征。
不走寻常路 终究陷囹圄
陈某说,自己和老乡张某都是同性恋者,之前在外地工作受挫,经济拮据,便萌生出一个念头:本来就喜欢男人,和男人发生关系还能赚钱,两全其美。
于是,陈某和张某通过微信、陌陌等网络社交平台,添加了许多男子为好友,不定期在朋友圈发布性感照片,并文字注明提供“快餐”色情服务信息,与男人“约会”挣钱。
10月1日,两人打顺风车从外市来到长兴并入住酒店。当晚,通过微信揽客,陈某和张某以300—400元每次的价格与嫖娼男子秦某、李某发生关系。由于高超的装扮技巧,加上以特殊方式卖淫,陈某和张某均未被嫖客识破。
当嫖客秦某、李某从民警处获知性感的卖淫女均是男儿身时,瞬间目瞪口呆,后悔不迭。两人坦言,双方交易时交流并不多,又是关灯行事,所以从始至终都未发现异常。
目前,上述四人因卖淫嫖娼行为均被长兴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以金钱、财物为交易的性行为,不管是男女之间,还是男人之间,都属违法行为。国庆黄金周期间,请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平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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