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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长兴县公安局辅警王冲荣登10月浙江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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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4 19: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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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朵花可以点缀春天的美丽。
  用热心聆听群众,用真情挽救生命的她,用自己的履职尽责,在长兴的好人“记录本”里,增添了闪亮的一笔。
  在日前揭晓的“发现最美浙江人——浙江好人榜” 10月入选名单中,长兴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辅警王冲当选,成为本月“浙江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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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冲,长兴县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指挥调度室接警组班长,2005年加入公安队伍,在110接警员岗位14年,工作“零差错”,群众“零投诉”,近百个联系电话倒背如流,接警量达12万余起,处置险情2200余起,救助人民群众5000余名。荣获全市公安机关二等治安荣誉奖章、市局“优秀辅警”、“防范之星”、县局“十佳辅警”、县局“百名好辅警”、情指联勤中心每月之星等荣誉称号,2015年,王冲同志被省厅指挥中心纳入“接警员人才库”。

  2019年3月17日,王冲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快捷有效处置一起自杀警情,受到国家、省、市等多家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赞誉。
  当日15时12分,王冲接到一男子电话报警,发现对方声音虚弱、口齿含糊。针对异常情况,王冲反复播放录音,仔细分析甄别,通过“煤山”“服务区”等简短字眼,判断这是一起群众求助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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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冲迅速通过高速求助热线向高速交警确认报警地段有无交通事故后,立即开展两个动作:一方面,向高速交警说明情况并请求帮助寻找报警男子;另一方面,指令煤山派出所和120急救人员前往杭长高速煤山服务区附近协助寻找。15时30分,处警民警在煤山服务区停车场一私家车内找到已昏迷的报警男子,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成功救助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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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6日,湖州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对长兴县公安局优秀警务辅助人员王冲获得二等治安荣誉奖章的通报》,决定授予王冲全市公安机关二等治安荣誉奖章。
  2019年3月28日晚,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盛洪卫专程到王冲家庭走访慰问,并代表县局党委为王冲送上治安二等荣誉奖章、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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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卫(右一)与王冲夫妇合影
  王冲是敬业奉献的表率,她成功处置自杀警情一事还获得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夏文星的批示肯定:接警员王冲同志正是因为心中有民,才会体现得如此负责,挽救了群众宝贵的生命。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无论身处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王冲同志那样,不忘初心、不忘宗旨,在履职中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想在前、做在前、忙在前,以点点滴滴的努力为警察荣誉争光,为公安事业添彩。
责任、担当、用心让我们一起为王冲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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