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一名婴儿被发现在林城镇姚洪村路边,被发现时身上有出生年月的纸条。也就是说,宝宝是被遗弃的。
民政局规定超过一定的时间,就被视为弃婴,宝宝爸爸妈妈,如果你们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的,宝宝很健康,等着你们接他回家
唉,说什么呢?其实也没必要对父母进行过多地谴责,不到万不得已,谁家的父母会舍弃自己的孩子。只是希望这对父母的状况近期有改善,如果想让宝宝回到身边,现在还来得及。按照下面公告中的电话联系县民政局吧!祝福你们一家人!
也请大家把这条消息扩散出去,希望宝宝的爸妈早日看到!
长兴县民政局公告: 某女婴,2015年5月20日出生,2015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发现被遗弃在林城镇姚洪 村路边,被发现时身上附有出生年月的纸条。
请该女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长兴县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联系电话:6023665。
长兴县民政局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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