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3416|回复: 2

长兴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 11: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本网消息,全媒体记者李轩报道:在长兴县公安局的会议室内,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等多个部门专人组成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小组召开第一次例会,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的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本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在各部门调研完成后,将于11月对长兴县内的户籍进行变更。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表于 2015-6-2 15: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元芳你怎么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刘國富 未绑定微信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6-5 08: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