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989|回复: 10

年维护费1600万,天安门广场大屏幕有设立的必要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2 22: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为什么许多政府部门不愿意公开“三公”经费,为什么有那么多政府机构不情愿公布自己的行政运营费用,这是因为这些费用的的确确会产生“不公布不知道,一公布吓一跳”的效应。
昨天(3月17日),北京市政府部门168个市级预算单位中的78个部门公布了自己的行政预算。在所公布的78个政府部门的预算中,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格外引人注目。在全年支出预算的2亿多元中,天安门广场的LED大屏幕的运行及维护费就高达1600万元!
1600万?1600万!1600万……
一个作用不知几许的大屏幕,一个不知几多人留意目睹的大屏幕,在一个已精确到1角1分(23824.369711元)的2亿多元的年预算中,其有整无零的1600万元的运行及维护费用,实在是让人浮想联翩。在此,为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一笔一笔算细账,以凑出1600万元的整数实则已不那么重要。问题的关键在于,花费如此巨大的LED大屏幕,有运行的必要吗?有存在的必要吗?进而,有设立的必要吗?
需要用1600万元费用来维持一年运行的大屏幕,于天安门广场,如果不说是多余的话,也绝非必要。显然,这样耗资巨大的“奢侈品”,给天安门这个中国首都的象征所带来的绝不是锦上添花和增光添彩。这个占用公共财政来维持运行的大屏幕,其存在和运行,不啻一个巨大的警示牌在提醒公众:现今公共财政制度,从计划到编制、从提出到通过的过程,都有太大的改进空间。
近些年的奢华之风,其实不仅体现在公款消费的茅台等天价酒上,也同样体现在各地兴建的许多大而无当、华而不实的广场上。以往“三公”经费的“隐匿”,政府行政运行费用的“埋伏”,让许多公众对来自纳税人的公共财政不明就里、蒙在鼓里,甚至还会为这些耗费巨额公共财政经费的所谓“新的建设成就”欢呼雀跃、鼓掌叫好。现在看来,这些奢而无用的公共物品,其所挤占民生费用之巨,随着“三公”经费和政府部门行政预算的公开而变得一目了然。
其实,更可怕的还在于,正是这些公众虽看得见,但于公众却无大用处,同时公众却无从置喙其花销的所谓“公共物品”,常常就是官员腐败的渊薮。这也正是一些政府官员力主干大项目、上大工程、搞大手笔的原因所在。当然,这也必然成为一些政府及其部门屡屡执着地偏行于民生轨道的利益根源。
相对而言,“广场”的公共属性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投资广场以及广场上的附属物,是公共财政相对“安全”的投入方向。但是,也往往是在这样打着“公共物品”旗号的项目上,更易混杂进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资金,更易发生官员上下其手、贪腐浪费的丑闻。惟因此,所有层级的政府以及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应该公开其行政运行预算,公开其行政开支的细目。
“三公”经费公开,政府行政运行经费公开,是公众公共财政意识启蒙,并进而表达建议、意见,以约束公共财政的走向去向以及花销规模的前提。有公开,才有比较;有比较,才知轻重缓急;知轻重缓急,才会实现公共财政结构的合理化,做出符合纳税人意愿的财政支出安排。
由此观之,耗资巨大的天安门广场LED大屏幕可以休矣。停运这样一个“烧钱”的大屏幕,天安门广场在公众心中的分量,不会有丝毫减损。况且,北京的民生花销何其多也,而1600万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由北京纳税人支撑的公共财政也远未到“不差钱”的程度。
发表于 2014-9-2 22: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楼主辛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 23: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 23: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6_163:}不知道说什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01: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孟加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02: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柬埔寨
顶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05: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6_183:}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05: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啥都不想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09: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楼主辛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3 10: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