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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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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湖州
对于发帖人这种无端造谣的行为我有必要说两句。我是事件的当事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3月13日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我厂搬运工葛小三在装柜过程中不小心从高处摔下来,头部着地,有鲜血流出。在场领导当即决定用厂车立即送医院,但被我阻止了,考虑到受伤部位在头部,我们又不懂任何急救措施,没有任何急救设备,本着对工人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我们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说最近的医院是金陵医院,但是电话打通之后金陵医院的救护车还在杨家埠一带,考虑到过来我们厂要将近半小时的时间,又立即打了长兴中医院的电话,对方说过来只要十几分钟的时间,所以让长兴中医院的救护车立即过来,在此过程中我们一直在催促,同时也有人在旁看护伤者。救护车到我们厂的时间距离事发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并没有如文中所说的半个小时,同时当时老板并不在场,即使在场的领导也并没有说过任何推卸责任的话。救护车过来之后有两位领导陪伤者去了医院,老板电话中亲自指示一定不要省钱,要用最好的药给伤者医治,同时老板和老板娘也多次到医院看望,现在伤者葛小三在长兴中医院,病情并无大碍,估计在过几日就可以出院。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希望不明真相的人看了事实的经过之后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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