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福州报道)记者近日从福建省经贸委了解到, 2011年福建省共关闭小企业31家,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0万吨,炼钢3.5万吨,铁合金3.14万吨,水泥138.8万吨,造纸22.32万吨,制革65万标张,印染4150万米、2.1万吨,小火电6.2万千瓦,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全年目标任务。
福建省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节能工作对福建省发展尤为重要。近年来,福建省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抓手。"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45%,全省以能源资源消耗年均增长9.8%的速度支撑了GDP年均增长13.8%的速度,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十二五"开局之年,福建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省委、省政府将节能工作列为每月研究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目标责任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努力抓好节能降耗与淘汰落后工作,向落后产能下狠手的力度持续加大。记者在采访福建省节能减排办有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谈到,2011年福建省规模以上工业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71%,按等价值计算,全年节约能源约360万吨标准煤,通过绿色生产、淘汰落后为新上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腾出了空间。
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同时,福建省各地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责任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通过实行差别电价、等量淘汰、财政奖励等政策,加快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同时,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等,采取奖励资金与节能量挂钩的办法,对年可形成10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能力的项目按每吨150元标准奖励。去年共安排下达8049万元项目资金支持282个重点项目,鼓励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此外,福建省还争取到30个节能、循环经济项目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48亿元,项目总投资达18亿元,年可实现节能量20.4万吨。
在此基础上,福建省组织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四个重点用能行业53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企业纷纷实施能源审计,比照标杆找差距,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对重点用能企业的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计量数据进行集中采集,目前福建省已有276家重点耗能企业入网监控。福建还在重点领域加快节能推广,建筑节能领域,福建先行电力、石狮服装城和福鼎蓝星玻璃光电项目列入国家光电建筑应用示范,泉州、连城和厦门科技创新园分别入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和片区。交通领域,组织企业参加交通运输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其中2个项目获选节能示范项目并向全国推广;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车辆,清洁能源公交车总数达到1245辆。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组织实施示范项目21项。 (《中国改革报》2012年2月33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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