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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小姑娘杨海波波发浴室自拍照 无辜女士被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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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0: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12日,有网友发现苏州某家浴场内一位小姑娘在澡堂里自拍,身后两三位女士无辜“入镜”。尽管绝大多数浴场禁止顾客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浴区,但此类“误伤”甚至有意拍摄的行为还是时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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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李公堤水霸王自拍事件以后,你还敢去么?”12日,网友“trance”在苏州某论坛发帖称,一位小姑娘在澡堂里自拍,身后洗澡的女士竟然无辜被拍了进去。该照片在微博上发出后,众多粉丝纷纷转发,并写道:“澡堂子岂能随便自拍!”记者经采访后证实,该照片确实是在位于李公堤的苏州水霸王洗浴有限公司女性浴区内所拍,但该公司已明确规定禁止在浴区拍照摄影。针对该事件,该公司将报警调查,并加强管理,严禁顾客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浴区。
  
  记者搜索发现,该照片由网友“杨海波波“于11日晚上9点09分上传至新浪微博,照片中的小姑娘穿着洗浴中心统一配发的粉红色短袖衣,头发仍湿漉漉的,双手拿着白色手机对着镜子自拍。出人意料的是,镜子里竟反照出两三个正在洗浴的女士。有网友看到照片后立刻认出,这正是去年12月刚开业不久的苏州李公堤水霸王洗浴中心,记者立即前往核实。
  
  在该洗浴中心,排队等候的顾客挤满了大厅,顾客办理好手续后,将贵重物品存放到储物箱里。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照片所拍摄的女性洗浴区。浴区内张贴了不少公告,明确写着禁止拍照摄影。“一般顾客会按要求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储物箱里,不会携带手机进入浴区。如果看到有顾客拿出手机拍照,我们会加以劝导。”该公司邱董事长告诉记者,公司内从未接到上述投诉,但承认照片拍摄地是在该洗浴场所,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疏漏。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了解到,按照《民法通则》101条规定,该事件中照片的拍照者和传播者均构成了对他人人身权,特别是名誉权的侵犯。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接受消费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害的权益,因此该洗浴中心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发表于 2015-3-7 00: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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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0: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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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0: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柬埔寨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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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0: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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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1: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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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1: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6_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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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2: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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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2: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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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3: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越南
啥都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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