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居民: 由于第一代身份证防伪性能差,容易被伪造,由此引发的非法制售现象屡见不鲜,使用一代证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尽快结束一、二代身份证并用局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领居民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第二代身份证具有信息准确、信息量大、技术含量高、网络查询方便等几大特点。目前,子女上学、婚姻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国家的政策性补贴、购买火车票等等都需要使用身份证,如不能及时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对您的出行、就业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因素。 居民新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城东和雉城派出所辖区居民到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换领的,还需提供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办证时请注意仪容整洁,穿着深色上衣,不得佩戴首饰,头发置后。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咨询电话:6633133(办证中心)
城东派出所 2012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