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一起引发被拆迁人自焚的强制拆迁行动中负有责任,原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侃融被责令引咎辞职。近日,曾侃融被外界发现仍在“原地做官”。9日,株洲市通过报纸、官方网站发布正式公告终止曾侃融人大代表资格,相应终止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新京报》12月11日) 三个月前就被被责令引咎辞职,本月初,有媒体曝光曾侃融还在“原地做官”, 9日,株洲市终止其职务。这种马拉松式的辞职过程,是不是有意在和公众打一场“持久战”,让公众遗忘,让“问题”官员“起死回生”? 不可否认,引咎辞职的确需要上级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查,确保程序正当性,但如果事实清楚、责任明晰,问题官员还不能很“爽快”地辞职,甚至公开去“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彰显所谓的“查办渎职侵权案”的成绩,岂不是很吊诡吗? 根据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和惯例,完成一个市级人大代表辞职程序,一个月的时间应是绰绰有余。这里,曾侃融“辞职”走程序达三月之久显然太长,相关方面用“走程序”来搪塞,也难脱有“揣着明白装糊涂”之嫌。 从株洲市人大的回应和实际操作中,我们似乎读到了一些“不应该”、“小事情”之类的意思。这说明,在一些地方,官员问责还并没有尊重常识和常态,部分官员内心深处也并没有把“拆迁死人”之类的事情放在心上。“一拖再拖”的辞职过程,遮遮掩掩的“走程序”过程,如此被动缓慢的“引咎辞职”,是不是真的就会变成像网友所说那样:“程序走着走着,大伙就淡忘了”。 正如笔者此前所评论的那样,这种狡黠得近乎耍无赖的做法,不是没有道理,上面有熟人罩着,同层有战友护着,下面有部下兜着,如此庞大的关系网,还怕摆不平这样一件小事?而恰恰可怕之处就在于此,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对于官员来说,诚信应是最基本的操守,“引咎却不辞职”,不仅失信于公众,更是对问责制度的挑战和亵渎。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对“问题”官员“辞职难”或者“复出”的责任有着积极担当,那么公众不免会发出更多类似于“官府的话谁还信?”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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