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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媒体和公众质疑的组织合法性、经营合法性问题,卢俊卿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事件发生后不久卢俊卿就成立了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关于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的特别律师团,并对媒体和公众等质疑的主要问题一一做出了回应。
首先从经营合法性上,卢俊卿认为自己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对于其组织合法性问题,不少人质疑,认为卢俊卿一个草根出生,靠在香港注册的一个空壳就在内地忽悠,打着名不副实的“世界”、“全球”等牌子,靠着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等重要场所虚张声势等,并因此认定其为给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这是中国可悲的“出生论”思维,难道只有国家级的才可以打着“世界”、“环球”这样的牌子吗?这种思维明显是在袒护国有经济,遏制民营经济发展,讽刺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创新。如果说在香港注册的世华会是一个空壳,那么世界上所有这么多离岸公司的设立,岂不都是空壳,都应当被抬上批判的擂台。
卢俊卿的世华会,搭建起了华商的一个良好平台,为推动华商的发展和交流做了大量的努力,在社会上乃至国际上都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果这样的组织不能成为是合法的组织,那什么样的组织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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