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555|回复: 29

真心的希望长兴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尽快的处理我爸爸的赔偿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5 02: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在今年2011.3.5号晚上我爸爸(管林忠)去农批市场批发平菇,途经海兴路海兴桥在非机动车道被后面2人摩托车撞死,驾驶员和乘坐人一起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后逃逸,过11天被长兴公安局抓住,查明驾驶员无证和酒后驾车和车主机动车无保险,交通事故认定书给我,驾驶员负全责,法院判决书也下来,判决民事赔偿30万零4千8百,可是到现在没有驾驶员和车主对我家造成伤害道歉过,我妈妈现在经常看到我爸爸照片就哭,身体很差,还有我爷爷奶奶也老哭,身体也很差,最不理解到现在我们家赔偿款一分钱没有拿到,我请求长兴政府部门和县长父母官为我们穷人做主尽快把我爸爸死亡赔偿款追偿,我请求长兴政府主持公道,还有视频证据,居然乘坐人不负责民事赔偿,我想不通长兴法律是这样。我请求政府部门父母官为我们穷人做主尽快把赔偿款追偿,我老家是江苏盐城射阳四明农村的,我身份证32092419790203213x,手机号码15868250454,法院还要叫我等月底才申请执行。。。,判决书8.1号就下来,能在下月拿到我爸爸死亡赔偿款,我们全家亲戚上下请求政府快点办理,在此真诚谢谢章县长,政府各部门。
发表于 2011-11-8 14: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我真的搞不懂。。。长兴法律这样。。乘坐人叫钦杰明知驾驶员无证和酒后驾驶。。他还乘坐车、、这样就存在过错、、、、另外还有当时他和驾驶员把我爸爸在海兴桥撞死。。。没有当时报警。。。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居然两人逃逸后十几天才被长兴公安局捉获、、、乘坐人明知后果严重。。。居然包庇驾驶员出车祸不报案、、、你们说他是不是包庇啊、、、、、、、、、到了最后长兴法院判决乘坐人叫钦杰一点责任都没有、、、、、我们全家人和亲戚寒心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08: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帮不上你!只能顶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08: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没用的,唯一的出路你叫爷爷奶奶住到政府大楼去。肯定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08: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09: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法律执行难是一大难题,责任人可能也是户穷人,要他们一下子拿出那么多也要命了。就算申请强制执行也没用,拿不出来大不了刑拘,再放,再拿不出来再刑拘。上半年有件类似车祸,说是一年青人不小心撞死一八十老翁,年青人家里穷,无力赔偿。老翁的几个儿子得知之后,非常同情年青人,一致请求法院放弃赔偿要求,理由是,小伙子还年轻,都是穷人出身,不能因为这件事让他一辈子失去了翻身的机会。这件事情一时感动了我等多少中国热血青年,成为饭后茶余的美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0: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1: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嘉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2: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哎!!  节哀!!  政府不能让我们太寒心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2: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没有帮你的能力,只能精神上祝福你
希望这件事能早点办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