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楼主: 二马

长兴浙北大厦商场内被狗咬该谁来买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5 10: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通过对此事在各个论坛的曝光,发现百叶龙论坛人气最旺!同情心最好!
    谢谢大家的支持!其实大家在支持我的同时也在维护所有上帝的权利!
    你浙北大厦所有的干部员工,你们一下班就也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所以我在维护我的权利的同时也在维护你们的权利!
    你们说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3: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这个城市就这么素质  没什么好奇怪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6: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衢州
这种情况LZ可以要求商场和狗主任意一方赔偿,比如商场赔偿后觉得狗主有责任,商场可以去找狗主,那是商场和狗主之间的事!14楼那位,我觉得你只是在讲商场的难处,但这些事并不能代表商场能免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6: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芯里只有你。 发表于 2011-11-5 10:31
咬过你拉。。。哼

{:5_141:}是滴 是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6 00: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q785714684 发表于 2011-11-5 16:42
是滴 是滴

{:24:}{: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6 00: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芯里只有你。 发表于 2011-11-6 00:14

{:6_2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6 17: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残月天涯 发表于 2011-11-4 23:34
一看就知道楼主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的始末...发贴赚分没什么不对 但是事情不要乱讲

咬人的是一个女人 ...

这也不能这样讲啊 你 商场顾客带的宠物去你们那购物咬了人  难道你们就能推卸这人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6 17: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王家灯火 发表于 2011-11-5 00:07
你就浙北大厦的托。浙北是有名的大商场!都说了不允许带狗进入,那就应该严格执行,不然你们浙北公信何在 ...

就是  就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6 17: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二马 发表于 2011-11-5 10:12
“事情不要乱讲”对!不能乱讲!首先,那天你“没上班,情况不清楚”,“最后什么结果商场并不清楚” ...

说的太对了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6 17: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