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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在济泺路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办事处附近,来自菏泽曹县的王女士打算以1.8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年仅七岁的女儿卖掉。 实习生李鹏飞 摄□本报记者 魏巍 实习生 赵璐 刘涛
28日上午,一名年轻女子领着自己年约7岁的女儿,在济泺路工人新村南村附近沿街叫卖。这让附近市民很困惑。采访中这名“狠心”母亲自称她有苦衷。
【目击者】 进门就要卖孩子,“标价”1.8万
市民袁女士在济泺路沿街的一家商店上班。她回忆,28日9:00前后,一名年约30岁的女子拉着一个小女孩走进店内,开口就说自己要卖孩子,要价1.8万元。“我当时非常吃惊,以为是遇到人贩子了。细问才知道孩子就是她亲生的,在家里受了气才带着孩子跑了出来。身上没钱了就想到要卖孩子。”据袁女士介绍,当时女子一提到卖孩子便不自主地哭起来,看起来很激动。
袁女士说她看小孩挺可怜,就去隔壁小商店买了矿泉水、方便面。“我回来的空儿她跑到花店去了,还想卖孩子。”记者来到袁女士指的花店,店主孙女士称,当时女子进门就要卖孩子,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袁女士进来说了情况,两人共同劝女子孩子不能卖。
“虽然她答应不再卖孩子,我不放心,还是报了警。”袁女士说。11:20左右,记者来到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称民警已将母女二人送到济南市救助站。
【当事人】 知道是违法,无奈卖孩子
28日12:05,记者在管扎营前街济南市救助管理站门外见到了该女子和其女儿。女子长发,穿红黑格子外套,脚上一双布鞋沾满泥土。女孩7岁左右,短发,看起来非常瘦弱。经了解,女子姓王,33岁,来自菏泽曹县,女儿锐锐(化名)今年7岁。
王女士说,她于一周前带着女儿从菏泽曹县老家坐汽车来到济南,“我一直想出来,哪都行,家里人都打骂我们,受不了了。”
到了济南后,王女士带着女儿在火锅店里打工,“老板好心收留了我们,但是吃饭的都说你从哪里找的这么脏的服务员,我们也就留不下了。”无处可去的王女士带着女儿睡过马路,看着孩子受冻,她突然觉得“还不如卖了她,不跟着我受冻。我知道违法,但是也没有办法。”
看着孩子受罪,王女士说,“后悔,也不后悔。”后悔带着孩子挨饿受冻,但是想到家里人,她就没有回去的想法……说到家人对她的种种虐行,王女士并不避讳女儿在场,小锐锐安静地在地上画着画,说知道妈妈卖她。记者问她恨妈妈吗,小锐锐摇摇头,轻轻地说,“我想跟妈妈回家。”
【救助站】 救助要本着“自愿”原则
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救助站了解这对母女的情况后,是非常愿意提供帮助的。然而救助行为有两项原则,一是自愿,即得到被救助者同意,二是被救助者要被送往原籍。
“我们可以为她提供三四天食宿,在此期间联系其家人送回原籍。但是她现在不想回去,也拒绝我们提供的食宿。”工作人员表示。
王女士表示,经过一上午的折腾,知道自己把“事儿闹大了”,以后不会再卖女儿了,她不想回家,希望找人把女儿送回去,让孩子他爸好好照顾,“我还是得出来,不管去哪个城市,找点儿事做。”
经记者劝说,王女士同意先在救助站登记,“不能让孩子饿着了。”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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