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479|回复: 29

早上6点多一个男人慌张退房 早上7点多他老婆被发现压在床板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9 12: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金华
               0.jpg

                                          事发现场 记者 陈中秋 摄

                                  1.jpg

                                 姐姐姐夫陪妹妹去拍X光片 记者 陈中秋 摄

  昨天08:29,余先生来电:东新路712号美冠假日酒店里面一个女的跟她老公打架了。女的被打晕了,被她老公把床翻起来压在床板下。今天早上7点多钟被她姐姐发现的,人还活着,满地都是血,身上有很多伤口。已经送到市二医院了。她老公已经跑了。

  侯海铃核实报道:事发点位于东新路712号的美冠假日酒店内。酒店在巷子的口头,周边环境比较安静。

  伤者住在酒店二楼的202客房,靠近楼梯口。房门开着,房间里很凌乱,床板、地板、拖鞋上都有斑斑血迹。

  房间约20平方米,本来是一间单人房,但酒店加设了一张约1.3米宽2米长的床。

  加床的那张床板被翻起,靠在墙面上,另一张床上有两床被子,杂乱地堆着。房门边上的储物格里,有一双粉色女运动鞋、一件深色毛衣和一瓶剩下一半的酒。

  盥洗间的台面上,整齐地放着塑封好的洗漱用品,看上去没有用过。房间里、卫生间里也没有发现烟灰缸什么的可以伤人的东西。

  一楼总台服务员回忆说:“头天晚上他们一共有4个人来开房的,两个房间房价一共是200元,交押金200元。今天早上6点多,有个男人来退房,是202房的,看上去他很慌张。我说你现在退房我只能给你退还一个房间的押金100元,他说好的,就掏给我身份证,我说你退房给我身份证干吗?他就哦哦几下,拿着身份证和100块钱走了。男的微胖,平头,不戴眼镜,穿一件深色衣服。”

  问了几个住在事发房间对门的住客,都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晚上和早上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在市二医院急诊室看到了伤者。女人身穿黑色薄毛衣,手上挂着点滴,锁骨处一起一伏,好像在用力呼吸。女人头部和下颚处都包扎着纱布,满脸血迹。

  为了治疗方便,女人的头发也被剃光了。她的嘴唇干涩,时不时会抽动几下,像是睡梦里不自觉地抽动一样。

  姐夫说:“他们是两夫妻,都是江西人,妹妹姓张,20多岁,在杭州工作两年了。他们两个人以前也吵架过,但是没有动手。昨天我们还一起出去玩的,那时候情况还好的。晚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听说到了房间两个人就吵起来了,还扯了些以前的事情……他们有个3岁的儿子在老家,奶奶在带。”

  姐姐补充说:“我和老公是前天来杭州玩的,顺便看看妹妹妹夫。我妹妹一个星期前跟我说要去做什么生意,她老公不同意,我们这次也想借这个机会问问。妹妹在杭州也没什么特别好的朋友。

  “我们4个人在酒店开了两间房,今天早上7点25分,我去隔壁叫醒他们,敲门没有人应,我仔细听动静,好像有微弱的呼救声……我马上找服务员开门,就看到妹妹整个人压在床板下面,只有脑袋露在外面,脸上、地上都是血。妹妹在来医院的路上还能说话,就是比较轻,说老公掐她脖子,后来拿烟灰缸砸,还用了刀子,看到她昏倒后,就把她压在床板下。妹夫好像还把她的鞋也藏起来了……我夜里真的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市二医院外科周医生说:“伤者送来时可以说话,神志是清醒的,头部、面部都有器物打伤的痕迹,最长的伤口有3寸长,特别是前额、下颚都有伤口,颅内可能有点状出血。伤者被送来时说,曾经被床长时间压过,腰背部都有痛感,具体还要进一步检查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见习记者蒋大伟从警方了解:10月27日早上7点半,东新派出所接警:报警人称自己的妹妹被妹夫打得很惨。民警在现场看到,一女子头部多处受伤,掉了一颗牙齿,精神状态很不好。受伤女子的姐姐说,妹夫经常殴打妹妹,这次和丈夫一起来杭州,本想劝劝妹夫,让两夫妻融洽一些。早上,听到妹妹的呼救声,才知道妹妹被打了。

  东新派出所正在寻找打人者,希望他尽早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来源:都市快报

发表于 2011-10-29 16: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9 2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6_163:}不知道说什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0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先顶后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08: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给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真是牛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3: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长兴草民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6_19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9: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