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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界“地震”被证实 两公安局长涉黑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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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7: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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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已确定落马,但对其二人采取的措施具体属于“双规”还是刑拘还不确定。



  该负责人还表示,原市公安局局长王永利遭“双规”、市南区公安分局局长单果潍“在逃”的传言不属实。

  对于两人落马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均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聂磊案有关,是这一案件牵连出来的。


  今年8月,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曾透露,聂磊案牵涉人数众多,将近140人。于国铭、冯越欣就是被这一案件牵连出来的。


  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张加林表示,于国铭、冯越欣属于副局级干部,“假设他们被采取了措施,肯定也不是青岛市公安局在办案,所以从职责来说,我不想也不能发布有关他们的消息,应该由相关办案单位来发布,而不是由我发布。”不过,张加林非常确定地向记者证实,市南分局局长单果潍“在逃”的传言不属实。


  青岛警方避谈落马局长


  国庆期间,于国铭、冯越欣两名公安分局局长落马的传闻成为青岛市民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一名青岛当地的刑辩律师告诉记者,现在青岛很多人都在说这两人落马的消息,但警方尚未发布官方消息。


  10月9日全天,青岛市市北、李沧公安分局都在召开会议,各部门办公室除了个别人留守外,“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去开会了”。市北分局110指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上午9时开的是部署动员大会,全天一共有4个会。


  市北、李沧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也对于国铭、冯越欣两人落马的消息语带谨慎,不愿谈论。9日上午,对于记者提出采访于国铭的要求,市北区公安分局值班室一位工作人员称,“于局长已经不在了。”不过,这名工作人员不愿再解释“不在了”是落马了还是工作调动了。李沧分局110指挥中心负责宣传工作的冷姓副主任则对记者表示,“冯局长外调了,这一段时间肯定回不来了。”冷副主任同样不愿意再解释“外调”的具体情况。


  连日来,记者多次拨打于国铭、冯越欣办公室的专线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冯越欣的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但也无人接听。


  市南分局局长未“在逃”


  与此同时,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长单果潍也被传言“在逃”,而其下属、市南区刑警大队长韩进杰则传言“被抓”。

  山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和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张加林均向记者证实,这一传闻不属实。张加林表示,9月30日上午9时,青岛市公安局在市局礼堂召开 “清网行动”百日会战电视电话会议,单果潍在会上还作了表态性发言。“这个信息是确定的,当天我亲眼看见了他。”张加林说。


  10月8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单果潍本人。其表示,网络关于其“在逃”的传言系谣言,目前他工作一切正常,“市南分局刑警大队长韩进杰只是在外追捕逃犯”。


  单果潍也否认了关于其是聂磊最大保护伞的传言,称是无稽之谈。目前已停业的由聂磊控制的新艺城夜总会,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辖区内。


  现任市公安局长破涉黑案


  现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历任山东省肥城市委书记,泰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泰安市委副书记等职,2009年6月后调任青岛市公安局长、党委书记。今年5月17日,黄龙华当选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加林介绍,与国内其他大城市相比,青岛的社会治安一直还比较好,“黄龙华来青岛工作后,提出了优化社会治安管理的理念,打黑除恶、打霸治痞都是优化社会治安管理的举措,给青岛的民生、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好的外部环境,聂磊案只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青岛市长夏耕曾评价黄龙华,处事果断,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坚持从严治警,注意抓班子,带队伍,作风民主,处事公正,原则性强,关心团结同志,自我要求严格,群众威信高”。并称黄龙华就任青岛市公安局长、党委书记后,认真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的突出问题,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集中力量破获了一批重要刑事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明显。


  新闻背景


  聂磊涉黑案


  2010年3月27日,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同年6月23日公安部对聂磊发布B级通缉令。


  2010年9月,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有关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先后归案。该案也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最大的涉黑案。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曾表示,聂磊案牵涉人数众多,为办好案件,办案人员专门赶赴重庆进行了学习。






发表于 2011-10-16 1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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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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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6_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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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6_183:}给力,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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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00: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哈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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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0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6_175:}路过,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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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0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顶顶更健康,越顶吃的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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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0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6_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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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0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
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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