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和干涉”、“家丑不可外扬”。 事实:1.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 2.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领导应予以劝阻、调节,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 3.及早帮助有问题的家庭,就能将一个有问题倾向的家庭挽救过来。 案例分析:李阳妻子在被施暴后,及时在微博上公布情况(求助于舆论监督),并在事件发生后直接走进公安局(求助于公权机构),这些无疑都是正确有效的作法。 误区二:“只有没有知识的人才会打老婆”、“家庭暴力在农村比较普遍”。 事实:1.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分城市与农村,社会上各种层次的男人都有虐妻的可能,包括那些有学识、有地位、在公共场合或朋友面前彬彬有礼、做事干练的人。有人进行过调查研究,发现一半的家庭暴力施暴者,是文化程度高、职业层次高、社会地位高的“三高”人士。 2.家庭暴力反映的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案例分析:准备“让三亿中国人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的李阳老师,在将外籍妻子的头部撞向地板十几次之后,恐怕已经很难实现他的另一个梦想了——“让三亿外国人讲一口漂亮的汉语”。 误区三:“男人打老婆常常是被女人的唠叨逼出来的”。 事实:1.女人唠叨挨打,有些女人不唠叨也挨打,“唠叨”只是男人打老婆的借口。 2.即使唠叨也不该被打,很少有唠叨的男人被女人打的现象。 3.使用暴力是施虐者的选择方式,人们处理家庭矛盾有不同的方法,暴力并不能解决问题。能够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的恰恰是具有男女平等意识的人。 案例分析:李阳妻子:“我承认,我对你大喊大叫,你要我闭嘴而我没有。但你其实可以选择离开。”实际上,李阳夫妻当天为琐事“交流”了四个小时,并非李阳之妻单方面唠叨。 误区四:“男人施暴一般发生在情绪失控时(如喝酒、赌博……)”。 事实:1.男人只在家里打老婆和孩子,而不去公共场合打外人,因为他们在家里发泄不满情绪是安全的。 2.男人虐妻时不仅完全是在可以控制的状态下行动,而且是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 案例分析:李阳妻子质问——“我热爱丢脸=我热爱打我老婆的脸”? 误区五:“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打闹闹活到老”、“两口子忍一忍就过去了”。 事实:1.这是淡化暴力受害人寻求帮助的借口。 2.一般施暴者都是通过暴力来达到控制配偶的目的,他们通常不会自动改变施暴行为,假如被虐妇女一味忍受,只会促使丈夫形成打人的习惯,甚至暴力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 3.受害者应清楚而坚决地表示: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必要时积极寻求外界帮助。 案例分析:据全国妇联统计,有将近四分之一的家庭还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希望这些家庭中的受害者们可以像李阳妻子一样,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表示不接受暴力行为。 误区六:“宁愿有一个常常殴打妈妈的爸爸,也比父母离异好”。 事实:1.“好”或“不好”不在于表面上维持一个完整的家,而在于哪一种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长期生活在暴力家庭中,会使孩子产生紧张和恐惧感,养成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 3.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离异家庭并非等于有问题的家庭,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 案例分析:当李阳妻子和孩子孤单地呆在医院时,李阳却在录制电视节目和发微博。作为一个教育家,他不可能不清楚这样的举动会对孩子造成怎样的影响。 误区七:“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事实:1.没有一个人不在乎被打。妇女忍受暴力是因为种种限制,如就业、经济、住房、孩子上学等问题,使她们暂时无法摆脱受虐环境。 2.被虐妇女缺乏外界的支持与理解,如别人谈论和耻笑、没有相关部门的保护、亲朋好友劝和不劝分的态度,使她们求助无门,宁愿保密不为人知,免遭更多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