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本快餐“味千拉面”最近有点烦,还没有告别“骨汤门”的困扰,又迎来一个新麻烦。就在昨天(30日),上海市质监局向中国之声证实:味千拉面曾在去年5月,因违规在面料中添加食品添加剂被上海质检部门处罚78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有义务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但味千拉面并没有在年报或者其他公报中披露这一信息。那么,这算不算是将涉嫌违法故意隐瞒呢?味千拉面何时才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上周,记者无意中在百度贴吧发现,一位名为王成江的网友在网络上爆料称,味千拉面的面料里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丙二醇,使用量超出国家允许值的20倍。这位自称曾是味千拉面中层管理人员举报人称,已将情况举报到上海质量监督局。经过多方努力,昨天,上海市质监局新闻宣传中心综合办主任赵阳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赵阳:2009年5月25日,市质监局所属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以下简称“市食监所”)接到12365质量热线转来的举报,反映领先食品(上海)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味千拉面”包装面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不能添加的山梨糖醇(液),并在外包装标识不注明。其中丙二醇的添加量是4.2%,山梨糖醇(液)的添加量是4%。经核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面制品,而丙二醇则可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使用。
接到举报后的第二天,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面制品的配料记录中显示,确实存在使用“山梨糖醇(液)”的行为。丙二醇的使用量则在国家允许范围内。
赵阳:2009年1月,该公司在向相关部门申报扩大“山梨糖醇(液)”使用范围的情况中,明知“山梨糖醇(液)”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面制品,但仍在其生产销售的面制品中添加“山梨糖醇(液)”,至2009年5月期间违法生产面制品458万余包,共计约160万千克,销售所得为2452.8万余元,所获净利润39.3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