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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强制起诉”中国船长非法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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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0: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湖州

  据7月23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 就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日本那霸检察审查会21日第三次表决认为,对涉嫌“妨碍公务”,但已由那霸地方检察厅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应进行“强制起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22日针对此事回应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此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根据那霸检察审查会21日的表决结果,那霸地方法院指定的律师今后将行使检方职能,强制起诉詹其雄。不过由于詹其雄已回到中国,难以在日本进行“审理”。如果起诉书无法在2个月内送达詹其雄处,公诉将被撤销。

  共同社称,那霸地检6月28日曾以“詹其雄回国后,未被发现在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附近领海内违法作业,没有再犯的可能性”为由,再次决定不起诉。那霸地方检察审查会则对那霸地检的决定进行了再次审查。

  报道称,那霸检察审查会在21日的表决书中虽然称“担心撞船事件发展成为日中外交问题”,但也“为反映市民的正义感”,表决认为应当强制起诉。“此举可谓是从市民中选出的审查员们体察到了当地渔民的愤怒”。

  但共同社承认,日方几乎无望把起诉书副本送达已经返回中国的詹其雄手中。“送达副本必须有中国政府合作,但中方声称对尖阁诸岛拥有主权,可谓是撞船事件的起因,因此难以指望得到中方配合”。共同社呼吁,因为此事超出“强制起诉”制度的范畴,日本政府“就更需要寻找解决良策”。 (王欢  宋立)

发表于 2011-7-23 20: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真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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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0: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菲律宾
真是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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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顶顶更健康,越顶吃的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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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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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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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台湾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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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2: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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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2: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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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22: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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