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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晋江安海警方已经采集水样送检
井水浑浊且冒泡沫
宠物狗疑被熏死了
水管处有一层可疑液体 □早报记者 王昆火 文/图
井盖上的石头被人挪动过,水管处有一层发黄液体,且散发出一股浓浓的农药味道,怀疑连家里的宠物狗都被熏死了。这几天,家住晋江安海镇菌柄村启育路22号的苏雅嫩一家子惴惴不安,“水井究竟怎么了”。
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并取了水样送去化验,以确认井中是否有毒。
洗衣时发现井水有农药味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苏女士的家中了解情况。说起井水遭人破坏,苏女士一家子都摇起头来。他们弄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水井旁有两个塑料盖子。”苏女士介绍说,6月25日早上7点多,她到水井旁边的水池洗衣服时,发现水井上面的石头被人挪动过,但她并不在意。等她把水塔上的水用完,重新从井里抽水再放水洗衣服时,发现水龙头里流出来的井水有一股农药味,且浑浊冒泡,洗好的衣服也有一股农药味。她赶紧叫丈夫黄先生去查看怎么回事。
黄先生家的水井建在房子大门前七八米处,靠近水井处安放着一个水池。事发当天,他仔细查看水井四周时,发现水井旁有两个塑料瓶盖,而水井的水管处还有一层黄色液体。靠近一闻,一股农药味扑鼻而来。
黄先生说,两个月前,他家水井也遭到类似的破坏,但味道比此淡多了,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饮用,幸好没事。
据了解,菌柄村每家每户都有挖水井,也通上了自来水。黄先生家的水井是七八年前挖的,有三四十米深,一家六口人在饮用。没想到再次遭人为破坏,这一次他们立即报警求助。
宠物狗疑被熏丧命
记者采访时,黄先生现场拉闸抽水演示。记者看到,从水龙头里流出的水已变了色且有大量的气泡,闻起来还有一股淡淡的农药味道。
“太缺德了,估计倒了两瓶药水到井里。”黄先生一边拧开水龙头,一边说,现场有两个塑料瓶盖,以此推测,有两瓶药水,否则,药味不会这么浓。
“大门前的宠物狗好像被熏得丧了命。”家里那宠物狗可爱极了,平时活蹦乱跳,不过爱趴在大门口,估计是被药味熏倒了,无法进食,趴在地上不动。等黄先生跑上前,拎起它时,狗狗已闭上眼睛,离开了主人。
“这水不敢用了。”为安全起见,黄先生立即停止使用该井水,并让自来水公司的工人前来开启阀门,改用自来水。“你仔细闻,里面有一股乐果或敌敌畏的味道。”黄先生说,他们一家子和邻居和睦相处,也没与人有怨恨,真搞不清楚为何会遭人投毒。
警方已采集水样送检
“警方已采集水样化验鉴定。”苏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他们家,采了井中水样,并带走现场两个塑料瓶盖,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从晋江警方处了解到,目前水样已送刑侦技术部门化验,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案件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投放危险物质
最高可判死刑
据律师介绍,20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对投毒罪进行修订:将投毒罪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包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已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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