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楼主: 天堂

【长兴撞人事件】债-我的亲身亲历-我要的是公正公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3 10: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复 禽兽 的帖子

听说死者是和张伟是朋友,一起骑摩托车撞了人,在事故中自己死了。摩托车还是死者自己的 。现在张伟已经被判刑伏法了。这和村主任应该没有什么关系,不能这样说别人的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0: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本帖最后由 真相 于 2011-6-3 10:55 编辑

既然你是知情者,请问:第一到他姑妈家去只有我奶奶和我妈妈,她们俩能代表一帮人吗?第二张伟出事到现在已经过去900多天了,他们有人去过我们家吗?第三人死不能复生,张伟现在还好好的,你怎么说两人同时出事呢?第四张伟付出沉重代价是他无证驾驶,跟我哥哥的赔偿和道歉没有关系吧?第五既然知情者说事情已经发生了,怎么办?请问:不去解决、逃避就是能面对现实吗?请知情者好自为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0: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宿迁
回复 知情者 的帖子

看样子64楼是肇事者的亲属喽,不然怎么能说出这么没人性的话呢!人家好端端一个儿子因为张伟超速骑车没了,这是不争的事实!这几年的牢狱生活算是惨痛的代价吗?他在里面有吃有喝的,没多久又可以出来见阳光了,他有执行法院的判决嘛,有去死者家里忏悔过吗?再看看死者家里的人,死者父亲母亲一夜之间老了多少,他那高龄又患糖尿病的奶奶又怎么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呢!你又怎么能拿人家妹妹做文章呢,如果张伟能称为可怜的孩子,那么人家在天堂的哥哥能怎么算呢!像他这样的人,能真心把别人当朋友吗,如果当朋友,当初就会珍惜朋友的生命,或者说现在也会在死者的坟前忏悔了,我想楼主的家人应该从来没有接收到张伟的认错诚意吧,哪怕一丝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0: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是啊!张伟是可怜!但是可以把可怜当借口逃避么?如果杨若家的人有背景,如果杨若的养父养母是那种不怕死的狠汉!事情会这样么???事情发生到现在,张伟家的人去看过杨若家的老人么?还有上面的同志,杨若家有一大帮人去张伟的姑夫家吵的?杨若家有几个人去他姑父家吵???请数清楚????还有杨一和张伟是好朋友?做为好朋友张伟你有没有去安慰过杨一的奶奶和父母????你有没有想过怎么来还这笔债???出事到现在,你们家的亲戚有精力有时间去搞关系,找人出谋划策!怎么没有时间真正的去面对和解决这件事???还有,张伟为这件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难道他的代价比杨一的性命来得还要沉重么???张伟童年的不幸,不是杨家的人带给他的,但杨家的不幸,是张伟造成的!民丰村比张伟家苦的人家还有!为什么他们家有扶贫照顾?还是他姑父的功劳!他们父子两有劳力,为什么?????但是我还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些手里有权,吃着皇粮的人,不要再去冠冕堂皇,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1: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老百姓,伤不起!李刚都出来道歉了,你都4年了,给人家父母道个歉都没有!老人家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何等的伤害,你起码得抚平他们的伤吧?法律是公正的,但法律也不是完美的,何况是现在法律判决的结果,你4年了也没实行,11万,一条人命,值得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不管自己的遭遇如何悲剧,起码也得活得心安理得吧。很多人都有悲惨的童年,但也很多人活得很堂堂正正,活得精彩!为什么,你让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人家父母把儿子养这么大,还没享受儿子的孝敬,就这么没了,你起码给人家父母道个歉!而不是在这里说人家扭曲事实,3年的代价就是坐牢吗?那你的心得到反省了吗?你过得心安理得吗?我一个傍观者看着,都觉得因为你连道歉都没有,还有什么资格说别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1: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草~楼主你太他妈的缺德了~假过头了吧~事实的经过我都清楚~你也明白~大家都是明白人.不要编故事好不单也不能太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1: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你说你想怎么样     我知道你是捡来的    你要的还不是那份赔偿费么    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清高  ....希望大家不要盲目相信~~你认为这样的女人是可以相信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1: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想要那份钱就说么    稀罕    装清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1: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23岁,多么年轻!就这样无辜的走了,让人实在痛心不舍!11万,多么廉价的生命!很不明白,这么久了为什么家里没一个人上门道歉,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事情拖了这么久,还没解决,我只能说杨若你们家人太善良了!
杨若,我们支持你!坚持斗到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1: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汕尾
我想对浮萍知情者说:就像是知情者说得,知道真相的人很多,所以我想,看完文章后大家大概都基本了解了。就算是死者把摩托车借给那个张伟,可是他是超速驾驶,摩托车的手把在张伟的手里握着呢,他没有思想么?还没有证呢,更何况还弄死两条人命。毕竟人家的儿子死了,就算是朋友,也应该去慰问一下朋友的家属呢,更何况知情者还说他们是好兄弟呢。这是什么好朋友啊,我想大家都宁可不要这种好“兄弟”吧。是谁在扭曲事实,我想大家心里应该有数!何为一人做事一人当,这就是么?是谁在骑车,难不成还要怪死者么?再说姑父,就张伟一个小孩,他有什么原因可以不去慰问所谓好兄弟的家人呢。说姑父是村主任我觉得还轻了,连法院过了这么久也没有结果,可想而之是不是有更大的黑幕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