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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堂

【长兴撞人事件】债-我的亲身亲历-我要的是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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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7: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绍兴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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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7: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帖子顶起来,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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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8: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民事赔偿部分,道德的东西你说不清,小河的深浅自己更是摸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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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8: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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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9: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法院有强制性执行厅。楼主直接跑法院。。他不执行。你连长兴法院也告了。别说人家有钱没钱的话。没钱不是还在造房子吗??房子也是可以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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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绍兴
一个村官就这么牛X?
为何腐败如此不堪··
LZ对你的感到悲哀,希望你能站起来,去申告,中院不行,去高院,高院不行去最高院,建议去人大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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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09: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本帖最后由 ぃ尐潴℃宝呗 于 2011-6-2 09:37 编辑

支持!坚持到底,一定要告!人死不能复生,不要太难过,要多注意身体,特别是家里的长辈!
你可以打打长兴的热线,请他们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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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0: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
现在的村干部都是牛B,喝的是好酒,抽的是中华,办的是鬼事!
支持楼主,一定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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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0: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支持你   顶一下        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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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0: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湖州
回忆是美好的,但人不能生活在回忆中,前面的路还很长,光明在等待着你们,希望你们全家能坚强的挺过去! 我相信:恶有恶报 善有善报这句话,他们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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