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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湖州市将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当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解决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
本月起,该项政策已率先在吴兴区启动。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中心为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城镇个体工商户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业务。
缴存对象的缴存比例原则上暂时按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企业单位和职工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凡申请托管的缴存对象,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按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养老金最低缴费工资确定,缴存工资基数上限标准原则上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比例暂按规定的缴存工资基数的16%标准执行。
据了解,2010年全市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单位776家,共3.1万人,为历年来新增人数最多的一年,累计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达38.11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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