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通行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扫一扫,极速登录

搜索
查看: 909|回复: 12

女老师爱上14岁学生发生8次性行为遭重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26 07: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丽水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外型清秀刘姓女老师 (37岁)竟恋上年仅14岁的男学生,2人先后发生8次性关系。学生家长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处教师8个月徒刑;上诉二审期间,女老师2度与男学生约会,法官审酌被告无视师生伦常,重判她1年8个月。

    法院判决指出,原在小学担任英文老师的刘姓女子,曾在男学生就读该校时担任他的英文科目老师,双方因热爱台球感情增温而交往,甚至以男女朋友互称。后来刘姓女教师经不起少年要求,2人在去年2月到4月间,多次在刘女住处或男学生住处发生性行为,前后共计8次。男学生家长发现少年行为异常,母亲更发现儿子手机内有多条与刘女的暧昧短信,这起师生不伦恋才曝光,追问后发现2人关系,愤而告上法院。

    刘女出庭时强调与少年真心相爱,法官考虑双方两情相悦,刘女并未使用强制力。法院一审时,审酌2人发生性行为次数密集,以对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处女老师有期徒刑8个月,民事部份则判赔20万新台币。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在台湾 “高院”审理期间,刘女无惧法官判决,继续与男学生交往。台 “高院”合议庭审理,认为被告无视少年性自主与判断能力未臻成熟,造成少年一度沉溺情欲,改判刘女1年8个月。

(据中国台湾网)
发表于 2011-3-26 07: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08: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0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鉴定完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4: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5: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纯属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1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神马都是浮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26 23: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神马都是浮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通行证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 关于百叶龙 | 产品服务 |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手机客户端下载
网站运营:浙江简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告热线:18599999946    站务处理QQ:491513048   TEL:0572-6666141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29588号 软件著作权:软著登字第E0052470号 Copyright©2009-2023 WWW.CX-BBS.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沈学峰  律师  公安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52202000809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