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实现 “住有所居”向 “住有宜居”转变,我县扎实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将困难群众的 “蜗居”变成 “乐居”。
3月3日下午,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工程举行开工仪式。这一工程的全面开工,标志着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记者从县建设局了解到,今年,我县计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启动11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 (米西花园、紫金南苑、五峰花园、画溪花园、新丰花园、新湖花园、陆家土斗二期、陆家土斗三期、许家桥二期、发展大道区块、三河湾区块等),开工总面积80万平方米,年内结顶17万平方米,力争三年内竣工交付100多万平方米,真正实现廉租住房 “应保尽保”、中低收入家庭 “住有所居”、拆迁安置 “房等人”的目标。
除加大建设力度,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外,我县还不断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充分发挥廉租住房制度在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廉租住房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主渠道,全县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家庭实现廉租住房 “应保尽保”,极大地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使更多的困难家庭享受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
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中,我县坚持 “造价不高质量好、面积不大功能全、标准不高环境美”。同时,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使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确保政府有限资源真正落实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来源:长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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